加入日期: | 201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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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浙江大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一、采購人名稱: ***國土**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名稱: **經濟技術開發區****年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服務(開發區與出口加工區) 三、采購項目概況: 承擔**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更新工作。 以上預算各*萬元/年,擬服務期限為兩年。 |
一、采購人名稱:
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名稱: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服務(開發區與出口加工區)
三、采購項目概況:
承擔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出口加工區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更新工作。
以上預算各6萬元/年,擬服務期限為兩年。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本項目預算金額未達法定限額,參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操作執行,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五、申請理由:
擬邀請供應商自1999年起即為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提供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服務,有較好數據積累。本次任務為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需根據新形勢的要求與變化,利用過往數據,在原數據或結論基礎上作出新的變更。
綜上,鑒于重新開展服務或更換新的服務承接主體,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也導致原有的投入(資金以及無形資產等)造成損失。
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及《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符合“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情形,本項目采購需求符合單一來源采購規定
六、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浙江大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七、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八、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沙大道600號西樓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