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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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2.05 |
招標代理: | 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受**大學委托,就**大學分光光度計(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磋商。 一.采購項目編號: WZUZB****-** 二. |
關鍵詞: | 熒光分光光度計 招標代理 大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溫州大學委托,就溫州大學分光光度計(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磋商。
一.采購項目編號: WZUZB2017-61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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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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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大學分光光度計(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項目(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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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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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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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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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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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大學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項目(進口)
|
2
|
臺
|
27萬元
|
熒光分光光度計
|
四.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主體的要求;
2、供應商不得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須提供相關檔案查詢結果證明材料;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及發售采購文件時間:2017年11月22日至磋商截止時間(截標之前報名、購買采購文件均有效,未購買采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拒絕參加磋商。)
2、采購文件發售地點:溫州市鹿城區牛山北路13號牛山商務大廈9樓
六.采購文件發布及開標
發布采購文件時間:2017年11月22日至磋商截止時間
采購文件售價:人民幣400元整(遞交磋商報價文件時繳納標書費,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報名均有效,未報名購買采購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拒絕參加投標。)
遞交磋商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12月5日 上午09:30
遞交地點:溫州大學茶山南校區行政樓514室。
開標時間:2017年12月5日 上午09:30
開標地點:溫州大學茶山南校區行政樓514室。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 購 單位:溫州大學
聯 系 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牛山北路13號牛山商務大廈9樓
聯 系 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溫州市財政局
八.磋商保證金:標段一:人民幣3000元整;標段二:人民幣3000元整;
戶 名:溫州大學
賬 號:1203 2060 0920 1055 368
開戶行:工行馬鞍池支行(溫州市)
九.其他事項:
1、本項目采購文件公告期限為公告發布次日起5個工作日。
2、采購文件提供期限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獲取采購文件的,將允許其獲取,但該供應商如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應于自采購文件提供期限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
3、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含網上報名下載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采購文件在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后獲得的,自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對成交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4、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
5、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溫州大學
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