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環境空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三期環境空氣質量背景站)項目 (項目編號:TGPC-2017-A-0744)公開招標公告
受 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將以 公開招標 方式,對 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環境空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三期環境空氣質量背景站)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和編號
1.項目名稱: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環境空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三期環境空氣質量背景站)項目
2.項目編號:TGPC-2017-A-0744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內容:根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規定,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本項目濾膜自動稱重系統、 PM10監測儀、PM2.5監測儀(帶動態補償)、痕量NO-NO2-NOx監測儀、痕量CO監測儀、痕量SO2監測儀、PM1監測儀(帶動態補償)、氣象六參數監測儀、能見度監測儀、零氣源(痕量)允許進口產品投標,同時也接受滿足需求的國內產品參與競爭。其余設備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額(萬元) |
采購目錄 |
簡要技術要求 |
第1包 |
否 |
849 |
849 |
環保監測設備 |
PM10監測儀2臺、PM2.5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痕量NO-NO2-NOx監測儀2臺、痕量CO監測儀2臺、O3監測儀2臺、痕量SO2監測儀2臺、PM1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氣象六參數監測儀2臺、能見度監測儀1臺、城市攝影系統1套、配套設備(外采樣、排氣系統、鋼瓶及減壓器等)1套、機柜6套、多元氣體校準儀1臺、零氣源(痕量)2套、數據采集器2臺、數據傳輸與網絡化質控平臺軟硬件1套、3D掃描激光雷達1臺、濾膜自動稱重系統1套(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
接受進口產品參與投標接受進口產品參與投標明細:濾膜自動稱重系統1套、PM10監測儀2臺、PM2.5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痕量NO-NO2-NOx監測儀2臺、痕量CO監測儀2臺、痕量SO2監測儀2臺、PM1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氣象六參數監測儀2臺、能見度監測儀1臺、零氣源(痕量)2套
三、項目預算
849.0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明細:按照現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節能產品采用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明細:按照現行《財政部、環保部關于調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環境標志產品采用優先采購的評標方法。
五、供應商資質要求
1. 若投標人不是所投進口產品的制造商,提供所投進口產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與投標人在有效期內的簽約代理協議,若無簽約代理協議,則須提供所投進口產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如無上述證明,投標人須提供溯源到所投產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的授權證明。 2. 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掃描件。(2)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提供2016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掃描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4)投標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2017-11-13 到 2017-11-20
2.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3.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發出的CA數字證書(USBKey)登錄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網址:www.tjgpc.gov.cn)-“網上招投標”-“供應商登錄”進行報名及下載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售價(元):
七、投標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2017-12-04 09:00
2.開標時間: 2017-12-04 09:00
3.開標地點: 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方式,投標人須于規定時間內使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發出的CA數字證書(USBKey)登陸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網址:www.tjgpc.gov.cn)-“網上招投標”-“供應商登錄”完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2.聯系方式***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天津市財政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項目需求
第一包:PM10監測儀2臺、PM2.5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痕量NO-NO2-NOx監測儀2臺、痕量CO監測儀2臺、O3監測儀2臺、痕量SO2監測儀2臺、PM1監測儀(帶動態補償)2臺、氣象六參數監測儀2臺、能見度監測儀1臺、城市攝影系統1套、配套設備(外采樣、排氣系統、鋼瓶及減壓器等)1套、機柜6套、多元氣體校準儀1臺、零氣源(痕量)2套、數據采集器2臺、數據傳輸與網絡化質控平臺軟硬件1套、3D掃描激光雷達1臺、濾膜自動稱重系統1套(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