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應答人網上報名應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是原件掃描件(審核通過后,方可購買本項目比選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需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蓋章頁;若沒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則需提供由稅務局開具的一般納稅人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2)對于已完成“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已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并提供由稅務局開具的一般納稅人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3)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若法定代表人經辦,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5)代理品牌唯一授權書;
應答人必須保證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比選人保留核查的權利。
應答人在上傳報名審核資料時,把所有資格條件的圖片復制到文件夾或word文檔中,并做好名稱,標明順序,然后把此文件夾壓縮并命名為:“某公司某項目報名資料”,上傳此命名文件。
9.2 成功報名的認定條件:
應答方須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驟進行操作以完成全部報名流程:
(1)應答方根據報名參與項目,按本公告第9.1條款的要求在系統“資質業績”欄中提交報名材料;
(2)應答方必須點擊“提交”按鈕以完成報名申請,比選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將對應答方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應答方完成第一階段報名(但仍不具備參與本項目應答的資格);
(3)應答方完成第一階段報名后,請務必在比選文件售賣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移動招標網(http://b2b.10086.cn),進入“投標管理”-“投標應答”-“投標應答”-“購買標書”界面,選擇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購買操作,否則將無法正常應答;
(4)已申請購買比選文件的應答方可通過向比選公告第7條聯系方式***
(5)比選代理機構在收到比選文件費用后,將通過電子采購系統確認應答方即獲得下載比選文件的權限,完成下載后應答方即成功報名。
(6)未在報名截止前支付比選文件費用的供應商無法獲得下載比選文件權限,且不具備參與本項目應答的資格。
9.3供應商不足情況的處理規則:兩次公告后,若符合報名條件的供應商只有兩家,則繼續實施后續比選;若符合報名條件的供應商僅一家,則繼續開選后與應答供應商進行談判。
9.4 鑒于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報名審核通過并不等同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將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各單位應仔細閱讀報名條件并對自己提交資料的有效性和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