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比選要求應答人具備以下資格或是資質條件:
2.1.1、應答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應答時承諾稅率一致(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2.1.2應答人必須提供類似業績(包括增值業務產品運營、移動互聯網營銷、現場營銷項目經驗),具體要求為近 3 年(2014年1月至今)至少有合同金額累計為 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類似合同。提供的類似合同金額涉及保密的,必須攜帶涉及合同項目名稱頁、項目金額頁及簽字頁的掃描件備查。
2.1.3應答人須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正本備查),并承諾在合同執行中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且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應答時承諾稅率一致;
2.2、信譽要求:
2.2.1.應答人信譽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內與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發生過因應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糾紛、仲裁、訴訟和弄虛作假的;以往合作過程中出現過因應答人原因導致的嚴重錯誤(重大質量事故、不按規定簽署合同或合同終止、一年內出現2次(含)以上質量問題);存在騙取中選或嚴重違約的,存在違法、違規記錄,造假記錄等。
2.2.2.提供《信譽聲明承諾書》(按中國移動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蓋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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