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質量保證期
1、投標人應明確承諾:所投設備一年免費質保(提供投標人售后服務承諾);
2、投標產品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其產品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三包”規定。
3、投標人的質量保證期承諾優于國家“三包”規定的,按投標人實際承諾執行。
4、投標產品由制造商(指產品生產制造商,或其負責銷售、售后服務機構,以下同)負責標準售后服務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說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務承諾。
(二)售后服務內容
1、投標人和制造商在質量保證期內應當為采購人提供以下技術支持和服務:
(1)電話咨詢
中標人和制造商應當為采購人提供技術援助電話,解答采購人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為采購人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現場響應
采購人遇到使用及技術問題,電話咨詢不能解決的,中標人或制造商應在6小內到達現場(遠郊區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確保產品正常工作;無法在8小時內解決的,應在8小時內提供備用產品,使采購人能夠正常使用。
(3)技術升級
在質保期內,如果中標人和制造商的產品技術升級,供應商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如采購人有相應要求,中標人和制造商應對采購人購買的產品進行升級服務。
2、質保期外服務要求
(1)質量保證期過后,供應商和制造商應同樣提供免費電話咨詢服務,并應承諾提供產品上門維護服務。
(2)質量保證期過后,采購人需要繼續由原供應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務的,該供應商和制造商應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后服務。
(三)備品備件及易損件
中標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務中,維修使用的備品備件及易損件應為原廠配件,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廠配件,常用的、容易損壞的備品備件及易損件的價格清單須在投標文件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