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JLBXWJ2017080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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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7.08.06 |
地 區: | 長春市 |
內 容: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店員獎勵系統引入第三方平臺項目 比選公告 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店員獎勵系統引入第三方平臺項目,項目編號:JSZBZB********,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比選人自籌,項目 |
關鍵詞: | 電信 平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店員獎勵系統引入第三方平臺項目
比選公告
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店員獎勵系統引入第三方平臺項目,項目編號:JSZBZB20170805,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比選人自籌,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有意向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可前來參選。
1.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比選內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店員獎勵系統引入第三方平臺,按照比選人制定的店獎標準和支付金額進行墊資發放店獎傭金。
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152萬元(含稅)。
1.3服務周期: 1年。
1.4 服務地點:長春市。
1.5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中選人數量為:2個。
中選人
份額
第一名
55%
第二名
45%
注:具體份額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本項目要求參選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通信業務代理服務或代理代辦電信相關業務,注冊資金不少于100(含)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牌價以資格審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外匯中間價為準)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2參選人在長春市具備本地辦事機構或承諾合同簽訂后10天內成立本地辦事機構,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2.3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2016年財務報告。
2.4參選人能夠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承諾書。
2.5參選人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吉林省通信管理局通報的違法、違規記錄及服務質量相關問題,提供承諾書。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單位負責人***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文件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 2017年 8月7日至 2017 年 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
4.2 比選文件獲取地點: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招標中心(長春市臨河街與北海路交匯圣豪匯商8樓806室)。
4.3 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委托經辦人攜帶下述文件向比選代理機構了解有關信息,并購買比選文件,現場購買文件請提前電話聯系。
(1)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4 比選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遞交形式:銀行電匯(收款方為比選代理機構,銀行賬戶信息見公告。匯款憑證需備注該項目名稱及用途。通過個人賬戶轉出的需備注單位名稱)比選文件以電子版方式發送至購買單位的電子郵箱***
4.5 比選文件如需郵寄,需要以書面形式通知比選代理機構,比選代理機構在收到比選文件費用后 2 日內寄出。郵寄費用由參選人承擔。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紙質參選文件的遞交:遞交紙質參選文件截止時間(即比選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 8 月 14日 9 時 30 分,參選文件遞交地點:長春市南通路888號318室。
5.2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唱價,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3出現以下情形時,比選人/代理機構不予接收參選文件:
5.3.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5.3.2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比選文件的。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招標網()、中國電信集團陽光采購網(http://42.99.33.233: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發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
比選人地址:***
比選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
郵 箱:ZBTXZB-JL6@jszbc.com.cn 18166857901@189.cn
地 址:***
開 戶 名: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草場門支行
賬 號:9558854301001615845
匯 入 地:江蘇省南京市
8.其他說明
參選人對參選文件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若提供偽造證件將取消項目參與資格。參選人必須保證上報材料的真實性,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權力,對于弄虛作假的行為,參選人將自己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各種后果和責任。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