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敘康里小區環境整治工程已由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江溪街道辦事處 以 流轉表 批準建設, 項目業主為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江溪街道辦事處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 招標人為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江溪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智匯錫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 房屋建筑 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以 合理低價法 實施。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無錫市新吳區江溪街道 。
2.2 招標內容: 招標清單范圍內的敘康里小區環境整治工程等。 。
2.3 計劃工期: 3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17-08-01 ,計劃竣工日期: 2017-08-30 )。
2.4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 1 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項目負責人***
4、投標報名及開標時間地址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07-25 09:00 至 2017-07-27 17:00 登陸無錫新區微型工程招投標網站(www.wndjs.gov.cn)報名。
4.2 開標時間: 2017-07-28 14:30
4.3 開標地址:***
5. 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及系數
5.1 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 : 342,000.00 元。
5.2 K 值的取值范圍為 97 %、 97.5 %、 98 %(K值取值范圍在95%-98%之間,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5.3 投標人的評標價每高出該評標基準價1%扣 0.9 分;投標人的評標價每低于該評標基準價1%扣 0.6 分。
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9.1投標人應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按有關規定提交RMB6500元(人民幣陸仟伍佰元整)的投標擔保,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投標人在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時提供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以供核查。 投標保證金可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轉賬支票、電匯方式支付,如采用電匯形式的必須在投標前與招標人確認;如投標人電匯后未予確認,引起的損失及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17年7月27日下午16時00分)前到達指定專用帳戶內并在規定時間(2017年7月27日下午17時00分)前到招標人處開具收據。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對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擔保的,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投標文件而予以拒絕。開標當天提供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 9.2如中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協議時,投標擔保將被沒收。 9.3投標保證金: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江溪街道辦事處工程招投標保證金專戶: 1103020829200325502工商銀行新吳支行 開保證金收據地址:***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江溪街道辦事處
地 址:***
郵 編: 無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網 址:
開戶銀行: 無
賬 號: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