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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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7.13 |
招標代理: | 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泰州市 |
內 容: | ***襟江小學**校區建設項目 方案設計招標公告(二次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襟江小學**校區建設項目已由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泰發改投[****]**號 批準建設,現委托 ****************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項目已具 |
關鍵詞: | 設計 小學 校區 |
泰興市襟江小學澄江校區建設項目
方案設計招標公告(二次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興市襟江小學澄江校區建設項目已由 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泰發改投[2017]51號 批準建設,現委托 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濟川南路西側、澄江路北側、興南路南側。
(2)工程占地面積:62畝。
(3)勘探、設計費最高限價: 145萬元。
2.2招標范圍:規劃方案設計、建筑方案設計。由中標人完成初步設計、各專業工程施工圖設計;地質勘探。
2.3勘探、設計費付款方式:規劃方案設計、建筑方案設計優化確定后七天內付合同價的10%,初步設計、建筑施工圖及室外配套工程設計施工圖全部完成并經相關部門審批后七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付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條件:
(1)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須具備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城鄉規劃編制丙級及以上、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3)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
(4)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擬派的各專業負責人***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擬派的專業負責人***
工程勘察單位擬派的專業負責人***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一個申請人可同時具備上述多個資質,也可組成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單位最多不超過三個,聯合體牽頭人必須是建筑工程設計單位。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限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事務負責人***
4.2報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報名時須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投標事務負責人***
個人社保證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8號文規定。
有關投標事務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格式及要求,按照《泰興市建設工程投標事務負責人***
上述有關文件資料請登錄http://www.txprtc.com/txggzy/進行查詢。
4.3 資格預審
(1)本工程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確定投標人,具體審查條件見附件一。
(2)請投標事務負責人***
(3)招標人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 15:30 時對報名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 8 時起到 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513室 購買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6.本工程評標辦法見附件二。
7.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發布時間: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 2017 年 7 月 6 日止
8.招標公告發布的其他媒介:
泰興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大廳公示欄
泰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txprtc.com/txggzy/)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tzzbtb.com/ggzy/)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 http://www.jszb.com.cn)
9.投標人參加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文件的遞交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投標事務負責人***
(2)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見泰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泰興市襟江小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泰興市羌溪南路88號 地 址:***
郵 編:225400 郵 編:225400
聯 系 人:印三明 聯 系 人***
電 話:13809016889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網 址: 網 址:
2017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一:
一、非聯合體投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投標事務負責人***
2、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法人章);
3、申請人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法人章);
4、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勘察、規劃、設計各專業負責人***
二、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投標事務負責人***
2、聯合體牽頭人授權書原件;
3、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書中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分工,聯合體牽頭人必須是建筑工程設計單位;
4、聯合體各方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法人章);
5、聯合體各方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法人章);
6、擬派建筑工程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的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法人章);聯合體各方專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