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太原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硬件部分)公開招標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財政局委托,對太原市公安局所需的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硬件部分)組織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太原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硬件部分)公開招標采購
2、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太原市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硬件部分),屬于新建項目,配套太原市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軟件部分)使用;投標人需配合太原市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軟件部分)的中標人(本項目總集成商),按照總集成商提出的整體建設方案進行項目實施和交付,并配合總集成商完成項目驗收工作。
本項目的建設旨在保護關鍵信息網絡基礎設施的安全,目標是在山西省、太原市兩級電子政務外網構建關鍵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安全防御和在線安全檢查能力。
3、招標編號:2017-1-28-G
4、采購預算及招標內容:共一包,詳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說明”。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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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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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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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預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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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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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外網接入安全防御和監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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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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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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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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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外網應用與數據安全分析和監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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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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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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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外網網絡沙箱分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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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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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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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外網安全檢查和評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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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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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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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兆以太網數據同步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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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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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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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架式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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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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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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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幕顯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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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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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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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集成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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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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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6、交貨(完工)時間:交貨日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工日期與太原市網絡安全綜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報應急處置平臺項目(軟件部分)項目保持一致,同時進行項目整體驗收。
交貨地點:太原市
7、投標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或經銷招標所需貨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供應商;
(2)具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等不良記錄;
(3)不允許組成聯合體投標;
(4)須提供截至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當期稅款的稅收憑據(僅限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國家稅收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須提供截至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前一年內最新一期繳納當期社會保障資金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或國家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6)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2016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不足一年(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須提供近期財務報表;
(7)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電子政務外網接入安全防御和監測設備投標產品獲得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頒發的符合GB/T 20281-2006要求的《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獲得公安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
(8)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電子政務外網安全檢查和評估設備投標產品獲得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頒發的符合GB/T 20278-2006增強級要求的《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獲得公安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復印件,認證的產品類型/級別:網絡脆弱性掃描(增強級),并加蓋原廠商公章;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
(9)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千兆以太網數據同步設備投標產品獲得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頒發的符合GB/T 20279-2015增強級要求的《中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獲得公安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復印件,認證的產品類型/級別:網閘(三級),并加蓋原廠商公章;投標設備具備高強度身份認證與管理系統,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原廠商公章;
(10)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投標人生產或經營該投標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8、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1)發售時間: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7日
(北京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發售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四樓
(3)招標文件售價:400元/本(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9、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
(1)投標時間:2017年7月18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7年7月18日 上午09:00
(3)投標及開標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二樓開標室
10、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有關規定,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11、投標人對采購有關事項(包括:投標人資格、資質要求;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預算金額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等)有疑問的,至少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個工作日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2、凡投標人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招標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投標。
13、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須于開標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14、聯系人、地址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系人:王 軍 聯系電話***
薛 濱 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
郵編:030001
聯系人:郭偉光 聯系電話***
15、信息發布:本次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以及評審結果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請投標人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招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集中采購機構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購網)
16、公告公示期限: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