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LAN-2017-021001-0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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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7.06.15 |
截止日期: | 2017.06.18 |
招標業主: |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深圳市 |
內 容: | ( ***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一期) )需求公示項目名稱 ***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一期) 采購類型 非協議采購 采購人名稱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財政預算限額(元) ******* 項目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要求,將排 |
項目名稱 |
深圳市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一期) | 采購類型 |
非協議采購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1100000 | ||||||||||||||||||||||||||||||||||||||||||||||||||||||||||||||||||||||||||||||||||||||||||||||||||||||||||||||||||||||
項目背景 |
為全面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要求,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2016年環保部開展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充分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基于排污許可制度,規范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整合固定污染源排污數據,為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的實施提供信息化保障。 根據環保部關于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的指導精神以及基本原則,由環保部開發建設國家排污許可申請核發平臺,同時,考慮到深圳市排污許可業務的特色,國家排污許可核發平臺尚無法兼顧深圳市污許可證審批核發本地化特殊需求。因此,深圳市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按照排污許可核發擴展、支撐其他環保業務數據服務、固定污染源監管以及綜合決策服務的建設思路,建設相關系統。同時保證與國家申請核發平臺無縫集成,為排污收費乃至未來費改稅、環境統計、環境執法提供數據來源,實現國家及深圳市市區兩級排污許可審批核發系統的高效運轉,提升環保的核心業務和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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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要求 |
1、投標人須是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注冊的供應商(供應商注冊網址:http://www.cgzx.sz.gov.cn),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必須具有與本項目相關的經營范圍。 3、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4年3月開始計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定期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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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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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技術要求 |
深圳市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一期)是由深圳市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結合本地排污許可業務實際需求,在國家排污許可申請核發平臺基礎上擴展建設深圳市排污許可審批流程,輔助深圳市市區兩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根據本地火電、造紙、電鍍、制革、原料藥制造、農副食品加工、鋼鐵、石化工業、平板玻璃、有色金屬等18個行業行業排污許可證審批流程開展排污許可審批核發工作。深圳市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審批完成后,需要將審批信息上報至國家排污許可申請核發平臺,由國家排污許可申請核發平臺生成排污許可證編碼后,由深圳市環境管理部門完成許可證生成、核發工作。 1、排污許可審批核發系統
1.1、業務受理 排污許可核發機關對材料進行審查,分配不同審批人。 1.2、數據審核 核發機關負責審核排污單位許可申請信息、監管執法信息,主要包括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審核、自行監測要求、執行(守法)報告要求、信息公開要求、環境管理臺賬要求等;輔助審核人員分析申請數據是否真實可靠。 1.2.1、功能區審核 基于深圳市人居委現有地理信息系統,結合企業經緯度,判斷企業所在位置是否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態控制線、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是否位于禁燃區;周邊污水管網是否完善等。 1.2.2、流域限批審核 系統內置深圳市各流域限批資料庫,包括龍崗河、茅洲河、觀瀾河、深圳河等。判斷企業是否涉及流域限批中的行業限批或工藝限批等內容。 1.2.3、落后/淘汰工藝審核 系統內置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判斷企業所申報的工藝是否屬落后或淘汰工藝。 1.2.4、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審核 對企業申請材料中的大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進行審核。包括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1.2.5、環境管理要求審核 對企業申報材料中的自行監測報告、管理臺賬、執行報告進行審核。 1.3、業務審核 針對許可證新辦證審核。對不同的業務申請進行在線審核,查看辦理流程與進度,查看審批時限和剩余時間預警,上級權限可查看下級權限的辦理事項,系統可根據各行業許可核定算法自動核算初始核定量。 1.4、許可證報告審核 審核企業按規定上傳的各類報告,包括守法報告、許可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申請年排放量限值計算說明表、非常規報告、停產整治報告等。 1.5、證書生成 深圳市市區兩級排污許可核發機關向國家排污許可申請核發平臺提交排污許可證的申請以及審批數據,并獲取許可證編碼,生成排污許可證證書、編碼對照表等。 1.6、統計分析 深圳市市區兩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可結合實際管理需求,定制各類排污許可申請核發數據統計分析服務,主要包括: Ø 企業產治排全流程許可申請數據查詢; Ø 許可發證與動態跟蹤數據查詢; Ø 按照區域、行業、流域統計許可量與業務辦理量; Ø 按照待受理、受理、審批中、發證、不予受理、審批不通過的狀態統計辦件情況; Ø 地區及行業申請前信息公開數量統計; Ø 大氣許可排放量按有組織、無組織、總許可量并按照區域、行業、流域統計; Ø 水許可排放量按各指標并按照區域、行業、流域統計; Ø 大氣各排放口按照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并按區域、行業、流域分別統計數量; Ø 水各排放口按照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設施與車間排放口分別統計數量; 1.7、后臺信息維護 維護系統運行中的各類輔助功能,包括本省污染物排放標準設置、審批時限設置、權限管理、系統日志等。 1.8、資料庫 深圳市排污許可審批核發系統資料庫展現排污許可證相關政策文件及技術規范等,方便查閱排污許可相關信息,及時了解排污許可最新動態。 2、證后監管數據管理
2.1、環境管理臺賬管理 企業按照排污許可執行報告管理要求,按照環境管理臺賬模版線下Word填寫整理形成環境管理臺賬,通過系統上傳Word版環境管理臺賬。 管理部門可對企業上報的環境管理臺賬報告進行查看。 2.2、執行報告管理 企業按照排污許可執行報告管理要求,按照執行報告模版線下Word填寫整理形成企業排污許可執行報告,通過系統上傳Word版執行報告。 管理部門可對企業上報的執行報告進行查看。 3、系統對接
3.1、與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 與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實現深圳市排污許可審批核發系統對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無縫銜接。 3.2、與深圳市人居委信息公開平臺對接 與深圳市人居委信息公開平臺對接,實現深圳市排污許可審批核發公開信息在深圳市人居委信息公開平臺的數據展示。 3.3、與數據中心對接 與深圳市人居委數據中心對接,跟數據中心的污染源編碼做匹配,之后自動調數據中心的6類數據(包括信用管理系統、排污申報系統、環評審批系統、污染源監管系統、企業自行監測系統、排放標準系統),企業申請的許可量與6類數據的量自動進行比對,輔助審核確定最終許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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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需求 |
1、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2、項目進度:
l 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進行詳細的需求調研和系統設計;
l 2017年9月30日前實現與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完成火電、造紙、電鍍行業排污許可審批核發功能,項目開始試運行;12月10日前完成制革、原料藥制造、農副食品加工、鋼鐵、石化工業、平板玻璃、有色金屬等行業排污許可審批核發功能,同時完成證后監管數據管理功能開發;
l 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項目的最終驗收工作。
3、付款方式: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付合同款總額的70%,項目驗收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4、項目實施要求
4.1、對項目團隊的要求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投標人應組織一支技術水平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的實施隊伍。實施隊伍中明確1名項目經理負總責,同時明確1名技術總監負責現場實施工作。
投標人應協助、配合招標人和測評機構的工作,按照經招標人同意的技術要求和實施計劃要求進行項目實施,并配合相關集成工作。
4.2、對項目管理的要求
投標人承諾按照CMMI3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全面進行質量管理過程,以及組織項目實施和文檔編寫,積極配合支持采購方的相關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監督活動。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在后續運行、管理過程中的業務功能擴展的要求。在充分滿足當前業務需求的基礎上,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具體的滿足擴展性要求的方案,以確保系統可滿足后續業務發展的需要。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中標供應商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限完成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系統開發任務和系統試運行工作,對使用該系統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達到驗收標準。
中標供應商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制定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理規劃項目的組織架構、溝通方式和工作職責,提供項目管理工具平臺輔助項目管理工作。中標供應商可根據項目實施經驗,對項目管理工作提出相關建議。
中標供應商定時提交項目進度情況報告,參加項目協調會。投標人要詳細記錄管理平臺調試過程以備查驗,積極配合采購人協調本項目中相關部門的軟件開發單位關系,以確保實施進度。
4.3、系統測試要求
(1)交付的系統必須符合用戶提出的業務需求。
(2)系統開發完成、中標供應商自測運行正常,由中標供應商提出書面系統測試申請。提交測試的系統應是成熟產品,并提交相應測試文檔。
(3)系統的測試標準根據合同內容、系統業務需求文本、系統需求規格說明書等內容協商制定。
4.4、驗收要求
(1)初步驗收
系統開發、部署、調試完成后,經招標人認可,招標人組織初驗。初驗前應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統開發、系統部署調試,并進行相關的配置和系統優化調試,確保合同項系統可正常運行并支持其他系統的正常運行,完成實施過程中所有文檔的提交(技術文檔、實施文檔、用戶使用手冊等)。中標人在初驗前10天提供一份詳細的初驗方案,經招標人認可后執行。招標人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即可申請初驗。
對于技術文檔有如下要求:
中標人應在初驗時向用戶隨設備或軟件交付完整的技術文檔,提交的技術文檔的內容必須與所提供的產品相一致,并應盡可能詳細。所提交的技術文檔費用應包括在該品目的基本報價中。為了培訓的目的,最終用戶有權復制這些資料而不受限制和另付費用。所有技術文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Ø 對產品各項技術指標的測試報告。
Ø 技術文件:產品說明書、產品操作手冊、產品維護手冊、故障診斷手冊、開發手冊(如果有)等。
Ø 詳細的產品質量文件:包括材質、材質檢驗、加工質量、外形尺寸、性能檢驗、產品合格證明書等文件。
Ø 安裝指南:中標人應向最終用戶提供安裝調試過程中的各種文檔資料,以便最終用戶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維護方法。有關產品正確安裝與詳細配置(包括安裝方法、安裝步驟及各種配置參數等)資料要以易理解的方式(包括詳細說明及圖示)形成中文文檔,交于用戶。
Ø 驗收文檔。
(2)試運行
設備安裝調試完成,通過初步驗收后,進入3個月的連續試運行期。
在試運行期間,中標人應使任何故障或問題都能在24小時內(節、假日也不例外)被修復和解決,并給出詳細修復細節報告。
試運行期內如出現重大故障,則試運行期從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計算,直到系統連續3個月無重大故障為止。
所有試運行期間的軟件修改變化都應在試運行結束后由中標人寫入操作和維護手冊中。
投標人應承諾為最終用戶單位提供免費的技術協助,技術協助的內容包括產品的安裝部署上線、與其他系統的集成等。技術協作的方式應包括電話支持、電子郵件***
(3)最終驗收
試運行期滿合格可以進行終驗。系統最終驗收合格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產品和資料(含招標人認可的詳細全面的操作運維手冊);
提交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文檔,如技術文檔、實施文檔、用戶使用和操作手冊等;
從系統初驗通過之日起,進行3個月的連續試運行,在此期間要保障系統的正常運行;終驗后陸續上線的應用系統在運行時如發現中標人提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中標人也必須更換貨物或按招標人同意的方式處理貨物;
安裝、調試、測試和試運行時出現的問題均已被解決;
最終用戶單位出具的系統可正常運轉的說明文件。
系統通過終驗后,進入質量保證期,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
4.5 培訓要求:
投標人應負責對采購單位相關人員及最終用戶進行全面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系統使用、維護及故障排除等,投標方須提出詳細的用戶培訓計劃。至少包括:
(1)培訓課程安排、培訓方式及時間;地點場所由采購單位提供;
(2)要求對各類培訓對象編寫不同的培訓教材;
(3)受訓人員經過培訓后,應能熟練掌握所培訓的內容;
(4)對采購人的系統維護管理人員提供下列專業培訓:系統管理、維護、故障的基本診斷與處理等。
5、售后服務要求:
5.1.售后服務期限
(1)在本項目驗收完成后1年內免費向采購人提供相應技術支持服務;
(2)在1年服務期滿后,系統維護和保修相關事宜由采購單位和中標單位另行商定。
5.2.售后服務內容:
投標人應詳細闡述質量保證期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的內容、方式與范圍。售后服務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定期巡檢、性能調優、故障排除等,其中:調優服務至少每年提供兩次;投標商應承諾提供終身免費電話熱線技術支持服務,并根據政策文件變化及用戶需求(如接口改造等)提供1年免費升級服務。售后服務的所有報價都需要計入投標總價中,否則視為免費。
5.3.售后服務要求
(1)中標單位在深圳市有不少于1名技術人員提供對本項目的售后技術服務;
(2)安排專人負責售后技術支持,并提供其聯系手機、電話、傳真、Email;如人員需要調整應及時通知采購人;
(3)按采購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務。
5.4.系統維護
定期維護:投標人在投標時須提出系統的定期維護計劃。
5.5.技術支持
投標人應提出系統通過驗收后的支持方案。提供的服務至少包括:提供7×24小時的技術咨詢服務;
5.6.故障響應
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支援,故障服務的響應時間應小于8小時。
6、軟件代碼:所有系統新增需求、變更需求開發的軟件除提交安裝版外,還必須提交完整、可編譯運行的源代碼,如軟件中使用了封裝的第三方控件、插件、組件等中間件,則應在軟件文檔中詳細列出所使用的中間件名稱、用途和引用中間件的程序名稱;未經采購單位方書面許可,不得設定軟件運行時間限制。
7、信息保密:中標單位應按國家有關法規對維護過程中接觸或獲取的信息進行保密。
8、信息安全:系統及數據庫符合深圳市信息安全測評要求。 9、知識產權:采購單位對維護或開發的軟件擁有完全知識產權,可以進行二次開發,且二次開發軟件的版權歸采購單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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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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