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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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6.16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中華大道(龍岐路至**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招 標 人:******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新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四月 ***中華大道(龍岐路至**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 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番發改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監理 路 |
番禺區中華大道(龍岐路至南城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招 標 人: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新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四月
番禺區中華大道(龍岐路至南城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
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番發改函〔2016〕125號文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資金證明,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現對番禺區中華大道(龍岐路至南城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稱:番禺區中華大道(龍岐路至南城路)改造工程施工監理
二、 招標單位: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劉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新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 建設地點: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
四、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 工程概算投資額:本工程總投資7345.51萬元,建安費約5152.29萬元。
六、 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監理范圍:
1、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監理劃為1個標段;
2、建設規模:該項目位于番禺區橋南街,西起龍岐路,東至南城路止,路線全長810米,路寬32米,雙向六車道,全線按城市次干路標準建設,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設3個道路交叉口;建橋梁1座,全長25米,寬39米,采用單跨25米預應力砼簡支小箱梁;另建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等。
3、監理范圍:按招標文件、圖紙、各項監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招標過程發出的文件承擔合同范圍內本工程的道路、橋梁、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等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及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及協調等相關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屬臨時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安全生產、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
4、項目編號:JG2017-
七、 公告發布、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1日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開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2日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6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自招標公告截止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地點: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廣州市番禺區市橋鎮白沙路101號)
九、 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被授權人提供身份證原件核對);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對);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對);
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兩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十、 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證書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5、投標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6、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及擬擔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7、投標人已按照規定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一、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報名或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通過投標文件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 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三、 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1)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電話:84892221;(2)廣州市番禺區監察局投訴電話:***
十四、 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廣東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www.gdzbtb.gov.cn/)、民營經濟報同時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五、 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