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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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6.02 |
地 區: | 南寧市 |
內 容: | 質疑答復書 質疑人:***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責任公司黃有鴻 質疑人于****年*月**日向我中心遞交了《質疑函》,對城*管理局**高新區城*管理局租賃清障車服務單位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ZC****-***J)的中標公告提出質疑。 收到質疑人的質疑材料后,我中心于****年*月**日下午**時** |
關鍵詞: | 租賃 |
質疑答復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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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人:南寧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責任公司黃有鴻 質疑人于2017年5月27日向我中心遞交了《質疑函》,對城市管理局南寧高新區城市管理局租賃清障車服務單位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ZC2017-022J)的中標公告提出質疑。 收到質疑人的質疑材料后,我中心于2017年5月27日下午14時30分組織原評審專家組,就質疑人提出的質疑事項進行審核并出具意見,現對質疑的相關內容回復如下: 針對質疑事項一: 質疑人《質疑函》中的內容: “1、南寧廣通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不具備競標人資格,其參與競標應屬無效競標”。 針對質疑事項1回復如下:經評審小組重新復核發現,原招標文件中競標資格要求第(6)條的規定,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具有拖車服務經營范圍。而本次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經營范圍均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本次采購項目流標。 針對質疑事項二: 質疑人《質疑函》中的內容:“南寧廣通汽車維修有限公司也應無法滿足采購項目關于“停車場的要求”。 針對質疑事項2回復如下:根據評審小組的處理意見,質疑人質疑的事項不成立。對于質疑不成立的事項,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點“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的規定,我中心駁回質疑人的質疑。 針對質疑事項三: 質疑人《質疑函》中的內容:“南寧廣通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有可能不具備履行采購合同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針對質疑事項3回復如下:根據評審小組的處理意見,質疑人質疑的事項不成立。對于質疑不成立的事項,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點“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的規定,我中心駁回質疑人的質疑。 針對質疑事項四: 質疑人《質疑函》中的內容:“南寧廣通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中標采購項目,嚴重損害了我公司及其他合格競標人的合法權益”。 針對質疑事項4回復如下:根據評審小組的處理意見,質疑人質疑的事項不成立。對于質疑不成立的事項,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點“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的規定,我中心駁回質疑人的質疑。 感謝質疑人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南寧高新區財政局投訴。電話:*** |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