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港保稅區財政局機關 委托,天津港保稅區政府采購中心 將以 競爭性磋商 方式,對 天津港保稅區財政局選聘會計師事務所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三、項目預算
168.0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五、供應商資質要求(應明確符合資格要求須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
(一)供應商須具備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及證券資格證書; (二)若會計師事務所分所作為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須提供其所屬法人組織出具的授權書(格式見磋商文件);(三)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執業證書及證券資格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2016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及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本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業務培訓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復印件(加蓋公章); 4.2016年全年及2017年1-4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公章)(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六、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17-05-19到 2017-05-26
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天津空港經濟區西三道158號金融中心5-401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現場領取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售價(元): 500.00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7-06-02 13:30
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17-06-02 13:30
3.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天津空港經濟區西三道158號金融中心5-401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2.聯系電話***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港保稅區財政局機關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港保稅區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在獲取談判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稅區財政局機關、天津港保稅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