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編號:JLXD-2017-ZC-056
一.招標條件
長春市長德新區熱源廠一期供熱工程(3、4號鍋爐)項目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發改審批字[2013]467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已落實,受招標人委托,現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對該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
二.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續建兩臺58MW循環流化床熱水鍋爐,供熱能力為116MW。
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約6000萬元人民幣,全部由企業自籌。
2.2 工程名稱: 長春市長德新區熱源廠一期供熱工程(3、4號鍋爐)。
2.3 建設地點:長春市長德新區長德熱源廠。
2.4 招標內容:熱源廠建筑與安裝工程施工監理;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局限于:熱源廠3、4號鍋爐續建工程(辦公用房以外)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電氣工程、工藝系統、設備調試、運行直至竣工驗收等相關服務。
2.5 監理周期:監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結束為止。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近三年已至少完成一項類似工程監理項目,具備完成本項目監理工作的能力,擬派出的項目監理機構(包括總監)如有在建工程將導致投標書被否決(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在監證明原件或依據住房城鄉部建市{2015}140號文件規定出具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證明材料加蓋企業鮮章的復印件)。
3.3 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近三年有一項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
3.4財務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財務狀況良好;
3.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6 拒絕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或個人參加投標。
3.7 外地監理單位須依據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 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春市人民大街8683號財富領域1607室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報名購買。招標文件售價:1000 元/套,售后不退。
5.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與新版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有二維碼的)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總監證及無在監工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為2017 年 5 月 25 日 09 時 30 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長東北開放開發先導區(長德新區)管理委員會11樓1109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壹萬元。
6.4 當參加開標儀式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省建設信息網》、《招標網》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恒建通達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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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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