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GTDZZH201700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春市南岔區晨明鎮北三公里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二標段)已由黑國土資函[2016]755號批準建設,經伊春市國土資源局備案,建設資金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招標人為伊春市南岔區人民政府,現對伊春市南岔區晨明鎮北三公里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二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伊春市南岔區晨明鎮北三公里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二標段)
2.2 建設規模:削坡工程14872.32m³、主動防護網工程6554.19㎡、攔石墻工程2532.08m³、臨時工程200㎡。
2.3建設地點:伊春市南岔區晨明鎮北三公里
2.4項目計劃投資額:249.7萬元。
2.5 計劃工期: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
2.6招標范圍:削坡工程、主動防護網工程、被動防護網工程、攔石墻工程等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本項目為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4.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伊春市南岔區晨明鎮北三公里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一標段)的投標報名。
5.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17時在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公共資源交易欄目)(http://www.ycggzy.gov.cn)進行網上報名(委托代理人必須與投標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投標項目的項目經理)。聯系人:王聰、李彥良,聯系電話***
6. 獲取招標文件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區林都大街10號)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秦瑞豪,聯系電話***
6.2招標文件及圖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6.3潛在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否則投標登記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
(2)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章),參加本次投標活動的企業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具有本企業養老保險和勞動廳備案的勞動合同證明文件。投標項目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所有招投標活動(購買招標文件和開標),投標企業不得再委派其他人為授權委托代理人。
(3)營業執照副本(如營業執照未辦理三證合一,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4)資質證書副本;
(5)安全生產許可證;
(6)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7)擬派項目負責人***
(8)擬派項目負責人***
(9)投標企業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同等規模地質災害類項目,提供中標通知書與合同原件;
(10)財務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企業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全部資金被凍結以及破產狀態;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3、2014、201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11)投標人在報名時必須提供公告日期內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受賄行為的《行賄受賄查詢結果告知函》;
(12)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13)企業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擬投標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證明”;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7年5月8日上午9:00,地點為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區林都大街10號)。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招標網(網址:)、伊春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公共資源交易欄目)www.ycggzy.gov.cn。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 伊春市南岔區人民政府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工程咨詢分公司
地址:***
郵編: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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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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