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工作區道路施工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LZB2017-09(SG)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已由吉發改審批[2015]22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及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國家投資40%及企業自籌6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工作區道路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工作區道路施工。
2.2工程建設地點: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內。
2.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工期412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工程為11號路(包含與其他道路連接的輔道)施工圖,其中11號路全長1990.5m,北輔道長277.379m,南輔道長196.447m。二期11號路連接原有11號路及燃氣站,南北輔道用于連接11號路與其他現狀道路,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技術標準和要求”章節。
2.5工程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需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組織。投標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類似工程至少一項,并在人員、設備、資金能力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外埠入吉建筑業企業應按照吉建管[2015]50號文件辦理企業登記信息。
3.5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
3.7 投標人財務要求:2013年-2015年狀況良好。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 時至 16:00 時,到長春市政務中心(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A區三樓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持有新版資質證書的投標人可提供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同等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
4.2投標報名成功后,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到吉林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長春市百草路289號)購買招標文件。
4.3招標文件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招標文件的收費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合理確定招標文件收費標準,不得有違法收費行為。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0元,光盤20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4月19日9時30分,地點為長春市政務中心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叁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招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為無效報價。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長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
地 址:長春龍嘉國際機場路3500號
聯 系 人***
電 話:0431-88798223
招標公司:吉林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百草路289號
郵 編:130061
聯 系 人***
電 話:0431-8894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