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為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并在寶安區政府采購網上響應投標;
(2)投標人須經市、區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且2015年度年檢合格(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及年檢記錄頁掃描件,如因換領新登記證書而無法提交年檢記錄的,須提交成立登記批復及年度檢查報告書,2015年7月1日后成立的,(接下條)
(3)(接上條)只須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掃描件即可。由于龍華區社會組織實行年度報告制度,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副本“年檢(年報)記錄”一欄, (接下條)
(4)(接上條)如顯示為“2015年度已提交年度報告深圳市龍華新區社會建設局”字樣,必須同時提供龍華區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沒有被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的證明。
(5)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格式自擬)
(6)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本項由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7)截至開標時間為止,未被深圳市各級政府采購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指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投標人
(8)不允許掛靠、分包和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