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通信段對下列物資進行詢價采購,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項目名稱:行車記錄儀采購
二、項目編號:XJ-20170305
三、詢價物資清單:
物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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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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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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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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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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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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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交貨地點:鄭州鐵路局鄭州通信段指定地點表中所列(報價時考慮車間、班組管轄范圍。如其它地區需同品種物資,供應商應按此報價提供)。
2.交貨時間:現貨。接通信段通知后七日內送到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根據生產任務需要按通信段要求多批次供貨。安排生產、送貨前與通信段確認所需數量、規格型號、到站地點。
4.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后,通信段按鄭州鐵路局有關規定安排付款。不接受報價單中的預付款條件。供應商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供應商要求:
(1)報價生產廠: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所需物資生產能力的廠家。報價資料包括報價單原件(附件2)、企業營業執照、鐵道部鐵路工業產品制造特許證或鐵路總公司CRCC產品認證書或鐵道部機車重要件定點驗收呈報表。認證、定點驗收以外的產品。本條款要求原件外的材料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報價代理商、經銷商: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所需物資供應能力。報價資料包括必報價單原件(附件2)、企業營業執照、代理產品的生產廠家的上述第1條中的有關資質和委托代理產品授權書。本條款要求原件外的資料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4)供應商應已經按要求在鄭州鐵路局進行登記并通過鐵路總公司商務采購平臺注冊用戶;且信譽良好,不在總公司、路局通報期內。所供產品無不良運行記錄且未在總公司、路局通報期內。
(5)報價供應廠商必須確保供應產品的質量,做到供應及時按需發貨。對所供產品發生質量問題及不能按需供應造成影響我段安全運輸生產以及有不良行為的,將按照總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可能包括在全路鐵路市場的禁入等。
四、報價要求
1.按照“報價單”規定的格式,提交一次性不可變更的報價(含運雜費等到指定地點落地價)、產品技術資料、服務承諾等(所有資料需原件加蓋公章)。
2. 請于2017年 03 月 14 日 16:00 之前,將報價單、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報價產品資質證明以及授權書等資料封送后交或以特快專遞方式送至鄭州通信段集中采購辦公室。提交時間以到達時間為準,未按規定格式填寫、逾期提交或多次提交的報價將不被接受。
3.不接受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們不單獨提供所需物資使用地的自然環境、氣象條件、公路設施等情況,報價供應商被視為熟悉上述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情況。
5.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孟工聯系電話***
技術咨詢:馬工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450052
五、采購規則: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將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報價相同時優選注冊資本金最大的供應商。
2.《詢價物資清單》中的所需數量為預估數量,會隨生產計劃調整而變更,我們將依據實際發生數量進行結算。
報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