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鎣市殘疾人聯合會
擬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
練服務項目征求意見公示
各潛在政府采購供應商:
華鎣市殘疾人聯合會因工作需要,經2017年2月28日專業人員論證,擬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華鎣市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服務”項目?,F就次事項向潛在供應商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從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7日下午5:00止。
一、 采購人:華鎣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 采購項目:華鎣市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練項目
三、 申請單一來源理由:
1、殘聯廳發﹝2014﹞55號文件明確要求各省殘聯按照國辦發﹝2013﹞96號、財社﹝2014﹞13號、殘聯廳發﹝2014﹞4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省年度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計劃,包括數量、購買方式和質量、經費預算等內容,同時確定康復訓練定點機構作為承接主體。
2、川殘辦﹝2014﹞163號文件明確規定“為智障殘疾兒童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復服務”原則、定點機構績效評價符合相關標準優先原則以及行業準入、專業需要等特殊要求。并批準定點實施機構為:廣安市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廣安區殘疾人康復中心、華鎣市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中心。
3、采購人經充分市場調研及廣市殘﹝2015﹞40號督查通報載明,廣安市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廣安區殘疾人康復中心承接能力已經飽和,只有華鎣市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中心具有承接能力。
華鎣市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中心2014、2015年連續兩年為“華鎣市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服務”項目成交供應商,績效評價等次為“優秀”,適用優先原則。
4、此輪智障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服務項目是對2014、2015年采購的延續,為保持訓練服務的延續性和有效性,保障康復訓練質量,維護參訓兒童權益,經專業人員論證,認為能夠提供貨物或服務的供應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四、采購人擬推薦供應商:華鎣市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中心
希望潛在供應商提出有效意見,并最遲在公示期滿兩個工作日內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華鎣市殘疾人聯合會和華鎣市財政局。逾期提出的異議將不再受理。
采購單位聯系人:周波,電話:0826-4828432 13551608811,地址:***
華鎣市財政局聯系人:舒先生、趙先生,電話:0826-4834149,地址:***
華鎣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