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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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2.29 |
地 區: | 重慶市 |
內 容: | 關于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規范政府購買社會作服務項目采購行為,堅持公平、透明、擇優的原則,引入社會競爭機制,按照***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相關規定,決定向社會發布《**街道****年度政府購 |
關于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規范政府購買社會作服務項目采購行為,堅持公平、透明、擇優的原則,引入社會競爭機制,按照巴南區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相關規定,決定向社會發布《花溪街道2016年度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采購目錄》(附件1),并就3個項目(具體招標信息表見附件2)開始接受全市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競標。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即日起可以根據要求,結合本機構服務宗旨、業務范圍及實際承接能力,合理選擇項目進行投標。相關內容如下:
一、申報資格
(一)在重慶市或者巴南區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獨立的銀行賬號;
(三)有一支能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
(四)實力證明金繳納:
1、遞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 2016 年 12月28日 18:00時分前。
2、實力證明金數額:1萬元
3、遞交方式:投標人以轉賬方式從基本賬戶轉出。
4、單位: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花溪街道辦事處
賬號:31100201040005020開戶行:農行花溪支行
5、開標現場保證金交納情況的審核:投標人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參加開標會:
①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蓋投標單位鮮章)
②實力證明金入賬憑證
6、投標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沒收其實力證明金:
1、在收到中選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
2、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3、在中選通知書發出5個日歷天內不簽定合同的;
二、評審標準
(一)參加競標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根據招標項目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制作標書,遞交至花溪街道開標室(313會議室)。項目保證金1萬元,經評審出結果后,保證金立即退還未中標供應商。擬成交供應商所繳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遞交項目申報書一式2份(見附件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二)參加競標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提供項目執行社工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和聘用合同等復印件。
(三)評標當天,由投標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通過抽簽方式決定評標的順序。
(四)對項目的陳述時間為5分鐘;然后評委提問,評委評分;以評委們得分總和的平均分作為項目的最終得分數。
(五)項目總分為100分。1個項目至少應有3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參與競標,以最終得分數高低為序排列,得分數高者中標。
(六)凡投標的項目,最終得分數低于60分的,不得中標。
(七)評標結果由花溪街道統一公布,中標者均以書面通知為準。
(八)評標結束時,供應商提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三、投標、評標時間
(一)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12月 29 日下午 14 : 20 (北京時間)
2.投標地點:花溪街道開標室(313會議室)
(二)評標時間和地點
1. 2016年12月 29 日下午 14 : 20 (北京時間)
2.評標地點:花溪街道開標室(313會議室)
四、咨詢方式
花溪街道小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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