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購內容及要求 4.1技術要求 供應商所提供的線路及運維服務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4.1.1互聯網專線必須達到100M。 4.1.2成交供應商須確定專人負責與采購人的溝通協調工作,建立完善的通信障礙處理、報告制度。出現通信故障應立即報于采購方,并積極配合采購人要求及時排除故障。 4.1.3成交供應商因施工等原因影響通信線路正常使用的,應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采購人,并在4個小時之內恢復正常; 4.2性能要求 針對以上需求分析,項目方案要求該通信線路必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4.2.1保證提供的專線互連的各單位線路日常使用能夠正常運行; 4.2.2保證所建設的通信線路運行的安全性、高效性、穩定性; 4.2.3保證所有售后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4.3合同草案條款 4.3.1交付安裝時間 本項目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工。如未在30個日歷天內完工,采購人將有權取消成交供應商資格。 4.3.2服務期限 本項目一次成交合同可執行三年。在合同期滿前30天,采購人可根據成交供應商服務評價情況按照本次采購成交金額續簽下一年度服務合同,最多續簽兩年,成交供應商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