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應答方是經營范圍許可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要求應答方注冊資金500萬人民幣及以上,且應答方成立時間不遲于2013年1月1日,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無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還需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網頁查詢結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冊時間、注冊資金等內容);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應答。
2.3業績要求:2013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至今,應答方手機終端銷售業績須達到1000萬或以上(若為框架合同,須提供實際發生的結算訂單;應答方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及實際開具的發票復印件,并提供發票查驗網址,以統計期間實際開具的發票累計金額作為評審依據)。
2.4應答方須提供2015年度由稅務機關開具的企業完稅證明或納稅憑證(需加蓋稅務機關公章)的復印件,或者由稅務機關開具的“免稅憑證”。注:電子繳稅(費)憑證、銀行繳稅回單、企業繳稅發票等不能視為企業完稅證明。
2.5應答方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或稅務機關出具的其它證明材料(如稅務機關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稅務機關蓋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等)。
2.6應答方須提供應答產品的有效正規供貨渠道證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原廠銷售授權、代理商授權供貨(必須同時提供原廠給代理商的授權)證明文件)。
2.7應答方所投產品應通過CCC認證。原廠商需具備ISO質量體系認證,以上認證須均須在有效期內,并提供以上認證的相關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2.8應答方須提供承諾函,承諾:提供的產品必須為廠家原廠良品,且IMEI必須進入中國移動終端IMEI庫,并且無銷售記錄的終端。
2.9信譽要求:應答方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2013年至今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且最近三年在招標人項目中沒有出現投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允許分包、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