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50萬元及以上。提供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資料(副本復印件蓋鮮章)
2)承諾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提供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展會布展或推介會承辦合同及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清晰的合同關鍵頁的復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稱及合同雙方當事人名稱的首頁)、合同金額頁(標的物的單價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總金額必須體現)、合同簽字頁(須有合同甲乙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標的物明細頁或合同對應的證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復印件須整體蓋騎縫章。并提供清晰的與上述合同對應的任一發票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以證實合同的真實性,統計合同金額以合同上注明的總金額為準,不以發票金額為準。一個框架協議及對應的所有采購訂單,依據訂單累計金額算一個合同(只提供框架協議或只提供采購訂單的不納入合同業績統計);
4)點對點應答實質性響應文件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5)提供信譽良好、近三年無重大事故和不良記錄的聲明函。
6)提供廉潔誠信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鮮章);
7)提供企業關聯情況說明書(控股、參股、屬于同一集團的企業等),具有關聯關系的比選申請人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比選,否則相關比選活動均無效;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9)如存在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不得通過初步評審:
A.屬于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或比選人禁止參與相關項目的供應商;
B.被比選人列入E級供應商或明確終止業務合作關系的;
C.近三年,因嚴重違約行為被比選人發現或已處罰的。
說明:(1)應答時請應答人帶以上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備查;
(2)采購人有權對應答人提供的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等真實性進行核實,若應答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或圍標串標行為,一經查實,則將取消其應答資格,已中選的,還將取消其中選資格,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采購人供應商管理辦法追究應答人法律責任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