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應答方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年限在2013年1月1日之前,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無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還需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網頁查詢結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冊時間、注冊資金等內容),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業績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具備至少一個測試評估服務類項目經驗(不含優化調整類),且單項合同金額須高于150萬元;[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蓋章頁)及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以統計期間實際開具的發票累計金額作為判定或評分依據),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續簽訂的單項合同或采購訂單、付款發票等證明項目已發生的證明文件,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證明];
2.3、應答方具備2015年1月1日(含)至今由國家稅務機關開具的企業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或納稅繳款證明(需提供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章);
2.4、應答人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或稅務機關出具的其它證明材料(如稅務機關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稅務機關蓋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等);
2.5、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應答的;
2.6、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應答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選和嚴重違約。在最近三年沒有出現比選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