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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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22 |
招標業主: |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 |
地 區: | 湖南省 |
內 容: | *. 招標條件 **省**至**(簡稱“**”)公路項目已由**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以湘發改基礎[****]***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設資金來自**省自籌和國內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省自籌**%和國內銀行貸款**% ,招標人為************** |
關鍵詞: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1. 招標條件
湖南省永順至吉首(簡稱“永吉”)公路項目已由湖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以湘發改基礎[2010]887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湖南省自籌和國內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湖南省自籌25%和國內銀行貸款75% ,招標人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湖南省永順至吉首高速公路項目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第28標段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基本概況:本項目位于湖南省湘西州境內,主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主線全線長84.557公里,另建設羅依溪連接線3.019公里,吉首北連接線3.782公里,吉首西連接線12.390公里。主線設計速度為8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4.5米,總建筑面積39509平方米。
2.2招標范圍:
本次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招標設1個標段,標段號、主要服務內容要求見下表:
標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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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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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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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積(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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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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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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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節能檢測、公路路面檢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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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鎮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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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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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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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隧道監控站及路政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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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依溪養護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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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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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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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依溪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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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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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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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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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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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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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交警警務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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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北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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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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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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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西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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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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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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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路政中隊、隧道監控站、路段監控站及養護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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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鎮服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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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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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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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北服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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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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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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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西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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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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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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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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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項目房建工程開工到交竣工驗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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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法人單位下屬的非獨立法人檢測機構具有相應資質的,視為該獨立法人具有相應的資質),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同時具備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專項檢測資質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節能檢測等)和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乙級及以上《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等級證書》 ,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涵蓋本次招標范圍合格的CMA計量認證證書,具有最近5年(指2011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至少承擔過一個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2家,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備本項目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專項檢測資質(具備整個檢測項目的75%以上的專項檢測資質);2、聯合體成員的專項檢測資質與聯合體牽頭人資質互補,能滿足本項目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所有相關專項檢測;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
3.4單位負責人***
3.5招標人不接受被交通運輸部工程質量監督局評為2015年度D級、連續兩年(2014年和2015年)評為C級、連續三年(2013~2015年)評為B級及以下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報名。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7招標人不接受已承擔本項目房建工程工地試驗室任務的投標人的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法定節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萬家麗北路一段859號歸心苑13棟1單元1001室持下述資料:(1)查驗的原件資料:①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②資質證書副本;③計量認證證書副本;④報名人二代身份證⑤單位介紹信(2)遞交的彩色復印件資料:第(1)條所述①②③④項全套一份購買招標文件。如為聯合體,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辦理,并應攜帶聯合體成員的全部相關材料(含原件及復印件)。
4.2招標人在報名當日當場發售招標文件,投標人自愿購買,投標人應分別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一律現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6年11月22日10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30分至10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路二段29號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交招標人簽收。
5.2逾期送達、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采用郵寄等方式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招標人在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開標儀式,投標人應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出席(請攜帶本人身份證,若授權代理人出席,還需授權委托書)。
6.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詳見附件2評標辦法。
7.投標文件第二信封(投標報價)開標事宜
7.1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完成后,招標人將及時通知未通過評審的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理由。投標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自收到評審結果3日內提出。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內作出答復,招標人未收到異議或者收到異議并已作出答復的,將及時通知投標人投標文件第二信封(投標報價)開標時間。
7.2招標人將在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下,按程序對投標文件第二信封(投標報價)開標。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標網()、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網(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www.bidding.hunan.gov.cn)上發布,公布時間至2016年11月13日前結束。
9. 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要求
附件2:評標辦法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
招 標 人 地 址:***
招 標 執 行 機構:湖南省永吉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執行機構地址:***
郵 編:416000
電 話:18774960917
傳 真:0731-84835876
聯 系 人:鄧女士 王女士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資格審查條件要求
表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技術服務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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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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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法人單位下屬的非獨立法人檢測機構具有相應資質的,視為該獨立法人具有相應的資質),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聯合體牽頭人及成員均要求具有上述資料;
2、同時具備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專項檢測資質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節能檢測等)和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乙級及以上《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等級證書》;
3、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涵蓋本次招標范圍合格的CMA計量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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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標文件相應位置應附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全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資質證書副本(全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計量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基本帳戶許可證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獨立法人單位下屬的非獨立法人檢測機構具有相應資質的,視為該獨立法人具有相應的資質)
表2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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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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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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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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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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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數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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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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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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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員證并在本單位崗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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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合同段的項目經理(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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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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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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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員證并在本單位崗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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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合同段的總工(副總工)或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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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投標人必須提供《擬委托的主要人員資歷表》,表后附上有效身份證、職稱證、執業(職業)資格證書(證書上登記單位為投標人),并應提供包括擔不限于項目發包人出具的其擔任類似項目職務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
以上人員均不得處于暫停執業處罰期內,未被取消資格,且未被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評為“從業承諾履約狀況很差”或“從業承諾履約狀況較差”或偽造證書上崗。在投標文件正本中,所有證件均應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標人擬投入的人員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按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計算年齡)。
3、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專業職稱。
表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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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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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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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指2011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至少承擔過一個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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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標人必須提供《近年完成的高速公路相關服務情況表》,表格只填寫滿足上表要求的類似服務項目,并標明序號。表后須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與項目發包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②項目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材料或驗收文件復印件等。
2.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績的繼承性。
3.投標人須在《近年完成的高速公路相關服務情況表》備注中說明投標人承擔的具體服務任務內容,是獨立服務還是作為聯合體的牽頭人或成員單位服務。
4.合同價格指投標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全部工作后,發包人應付給投標人的金額,包括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和調整。
5.業績計算以項目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材料或驗收文件復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時間為截止日。
表4 資格審查條件(其他要求)
信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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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勘察設計服務的;
(3)為本標段的代建人或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為本標段的監理、施工單位的母體試驗檢測機構或其關聯企業單位;
(5)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施工單位的母體試驗檢測機構或關聯企業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施工單位的母體試驗檢測機構或關聯企業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施工單位的母體試驗檢測機構或關聯企業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施工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9)被責令停業的;
(10)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服務質量問題的;
(12)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且經審查委員會認定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
(13)被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域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
(14)為投資參股本項目的法人單位。
(15)單位負責人***
(16)被交通運輸部工程質量監督局評為2015年度D級、連續兩年(2014年和2015年)評為C級、連續三年(2013~2015年)評為B級及以下信用等級。
(17)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參加投標。
(18)為已承擔本項目房建工程工地試驗室任務的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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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11)、(12)、(13)項以最近3年(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止)被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或湖南省省級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為準。
附件2 評標辦法
湖南省永順至吉首高速公路項目房建工程交工質量檢測技術服務
第28標段招標評標辦法
1、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當綜合得分相同時,以投標報價較低者優先;當綜合得分和投標報價相同時,以隨機搖號確定排序。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
①開標形式性評審
a.投標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簽署或加蓋單位章;
b.開標后投標人投標函所列標段與封面標段一致。
②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和要求編制,字跡清晰可辨;
③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函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頁簽署姓名(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簽署)或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本頁正文內容已加蓋單位章的除外)。
④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擔保;
a. 投標擔保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
b. 若采用電匯,投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采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銀行保函的原件和銀行查詢授權書的原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單獨遞交給招標執行機構查驗,其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⑤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
b. 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 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授權書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⑥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
b. 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 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⑦服務期、服務目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⑧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⑨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⑩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協議書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了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了聯合體牽頭人。
(2)、投標文件第二信封(投標報價)
① 開標形式性評審
a.投標函上填寫了投標總價;
b.投標報價未超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人最高限價(含保險)。
c.投標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簽署或加蓋單位章;
d.開標后投標人投標函所列標段與封面所列標段一致。
② 一份投標文件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在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未提交選擇性報價。
2.1.2 資格評審標準: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1規定;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3規定;
(4)投標人的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4規定;
(5)投標人的主要人員資格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2規定;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
(1) 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2) 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 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 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 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 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 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 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
(1)技術評審: 30 分
(2)項目管理機構: 20 分
(3)評標價: 50 分
(4)其他因素: 0 分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在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 理論成本價的確定:
理論成本價=(招標人最高限價×60%+未被當場宣布廢標的所有投標人評標價(或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值)的算術平均值×40%)×0.6(如果參與理論成本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理論成本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5項規定開標現場不進入評標基準價的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
(4)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評標基準價=(招標人最高限價×0.5+評標價平均值×0.5)(1-下浮系數)
下浮系數將從1%、2%、3%、4%、5%五值中并在開標時隨機抽取。
如果投標人認為某一標段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有誤, 有權在開標現場提出, 經監標人當場核實確認之后, 可重新宣布評標基準價。確認后的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數量發生變化。
2.2.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2.2.4評分標準
*** | 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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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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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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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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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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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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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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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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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項目的理解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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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對項目的檢測范圍和任務理解基本準確,未考慮持續性發展要求,得2.4分,
②對項目的檢測范圍和任務理解基本準確,考慮了持續性發展要求,得2.4-3.2分;
③對項目的檢測范圍和任務理解準確,充分考慮了持續性發展要求,3.2-4.0分。
|
對項目的特點及關鍵問題的對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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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①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分析一般,對策可行性差,得3.6分;
②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分析較好,對策基本可行,得3.6-4.2分;
③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分析好,對策有效可行,得4.2-5分。
|
|||
檢測方法和評價方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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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檢測方法和評價方法不太適合本項目,得3分;
②檢測方法和評價方法基本適合本項目,得3-4分;
③檢測方法和評價方法充分適合本項目,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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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
4
|
①項目組織機構及主要人員安排基本明確、不太合理,得2.4分;
②項目組織機構及主要人員安排基本明確、合理,得2.4-3.2分;
③項目組織機構及主要人員安排明確、完善、合理,得3.2-4.分。
|
|||
工作進度計劃
|
4
|
①工作內容、方案及進度計劃基本明確、但不太合理,得2.4分;
②工作內容、方案及進度計劃基本明確、合理,得2.4-3.2分;
③工作內容、方案及進度計劃明確、完善、合理,得3.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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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服務計劃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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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現場服務人員、設備、安排配置不合理,得2.4分;
②現場服務人員、設備、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得2.4-3.2分;
③現場服務人員、設備、安排配置周全、合理,得3.2-4分。
|
|||
項目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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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基本完善、不太合理,得1.8分;
②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基本完善、合理,得1.8-2.4分;
③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完善、合理,得2.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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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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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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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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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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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基本分4.2分;每增加擔任過一個高速公路含房建工程的交工質量檢測合同段施工履歷的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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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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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擔任過一個高速公路含房建工程的交工質量檢測合同段施工履歷的項目總工(副總工)或技術負責人***
|
|||
*** | 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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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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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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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資格審查業績最低條件,得6分,每增加交工過1個高速公路含房建工程的交工質量檢測合同段的業績,加1分,加滿2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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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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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價
|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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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評標價得分的計算(保留三位小數)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評標價所占的權重分值;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
其中:E1=2; E2=1
低于理論成本價的投標報價計算評標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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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評標程序
3.1 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1.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當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2項規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①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②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③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④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⑤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①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②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③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④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⑤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⑥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d. 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他人名義投標。
e.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
①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②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③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
④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⑤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1.3[1]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并沒收其投標擔保。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1.4 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并沒收其投標擔保。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投標控制價上限(如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1.6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2 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評分標準(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技術評審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評分標準(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項目管理機構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評分標準(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評分標準(4)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D。
3.2.2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得分=A+B+C+D。
3.2.4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人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其他投標人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對相應投標報價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可以按照其報價以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標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4 評標結果
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3.4.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評標報告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項目基本情況;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監督人員名單;
(四)開標記錄;
(五)符合要求的投標人名單;
(六)否決的投標人名單以及否決理由;
(七)串通投標情形的評審情況說明;
(八)評分情況;
(九)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十)中標候選人名單;
(十一)澄清、說明事項紀要;
(十二)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十三)評標附表。
對評標監督人員或者招標人代表干預正常評標活動,以及對招標投標活動的其他不正當言行,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第(十二)項內容中如實記錄。
除第二款規定的第(一)、(三)、(四)項內容外,評標委員會所有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上逐頁簽字。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注明該不同意見。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
3.4.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后,因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采用雙信封形式密封的,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在3個以上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在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報價文件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在報價文件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3.5 重新招標
3.5.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1)投標人少于3個的;
(2)所有投標均被否決的;
(3)中標候選人均未與招標人訂立書面合同的。
重新招標的,招標文件和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應當按規定重新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屬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報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其他項目可由招標人自行決定不再進行招標。
依照規定不再進行招標的,招標人可以邀請已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進行談判,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并將談判報告報對該項目具有招標監督職責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注:招標人采用綜合評估法時,也可采用雙信封形式,即:投標文件應采用雙信封密封,第一個信封內為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奉內為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在開標前同時提交給招標人。
招標評標程序簡介如下:
(1)招標人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1項~第5.2.3項的規定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開標。
(2)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評審,確定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名單,并對通過評審的投標問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綜合評分。
(3)招標人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第5.2.6項的規定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進行開標。
(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進行評審及綜合評分,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需要注意的問題:
(1)招標人采用雙信封形式的綜合評估法時,應使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有關采用雙信封形式的相關條款。招標人不得修改“投標人須知”正文及“評標辦法”正文,但可修改“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評標辦法”前附表、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開標記錄表、投標文件格式等與雙信封形式有關的內容。
(2)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不得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否則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作廢標處理。
[1] 如本項目招標采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1項(2)目規定的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寫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方式,則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如本項目招標采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1項(1)目規定的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的,無須按照本章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第3.1.3項~第3.1.6項內容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