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臺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以下稱采購人)委托,對“學前教育實訓設備”進行詢價采購,現邀請有能力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
2、詢價采購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學前教育實訓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TZCG2016036
采 購 人: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臺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預算金額:700,000.00元
采購方式:詢價
項目內容:本項目采購內容為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學前教育實訓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運行及相應服務,具體包括數控線切割機、雙缸剪板機、氬弧焊機、數控車床等。(詳見詢價采購文件)
交貨期限:合同生效后60個日歷日內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臺安縣境內)
供應商資格要求: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2)具備國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3)生產或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 4)參加本次政府采購項目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報價。
3、詢價采購文件的獲取方式:即日起登陸鞍山市財政局網站、鞍山政府采購網、遼寧政府采購網自行免費下載。(見附件)
4、資格審查:參與本項目報價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審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遞交響應文件時同時需遞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及地稅)副本原件,若提供的證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響應文件無效或成交資格被取消。
5、報名方式:參與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交:
(1)報名表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格式見附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國稅及地稅)副本原件及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注: 供應商未經報名而提交響應文件的,不予受理。
6、詢價采購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11月4日14:00,具體要求詳見詢價采購項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條第11款。
7、遞交詢價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6年11月4日14:00。
8、詢價采購會議時間:2016年11月4日14:00
地點:臺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室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按時參加詢價采購會議。
9、本邀請書在遼寧政府采購網、鞍山市財政局網站和鞍山政府采購網上同時發布。
10、本項目詢價采購的其他事宜,請與采購代理機構聯系。
代理機構名稱:臺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 系 人:王 冰 電話:***
馮 瑩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