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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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2.20 |
地 區: | 青島市 |
內 容: | 技 術 合 同 書 項 目 名 稱 :******第三輪礦產**總體規劃(****-****年)編制 委托方(甲方):***國土**和房屋管理局**國土**分局 受托方(乙方):**地質工程勘察院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監制 ******第三輪礦產* |
關鍵詞: | 規劃 |
技 術 合 同 書
項 目 名 稱 :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5-2020年)編制
委托方(甲方):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嶗山國土資源分局
受托方(乙方):青島地質工程勘察院
簽訂地點:青島嶗山
簽訂時間:2016年9月29日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監制
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15-2020年)編制項目合同書
甲方: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嶗山國土資源分局
乙方:青島地質工程勘察院
為了搞好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5—2020年)編制工作,嶗山國土資源分局組織“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乙方為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項目中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招標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的組織工作。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協調委員會和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建規劃編制領導班子,組織和協調規劃編制各相關部門的工作;并籌措規劃編制經費。
2、協助乙方收集規劃所需的有關基礎材料,提供規劃區域(含所轄街道)現有的礦產資源分布圖及開發利用現狀圖(電子版),協助乙方進行必要的調研工作。
3、負責組織系統內部業務聯系、業務部門關系的協調等工作,保證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籌劃規劃編制、論證、評審、驗收和報批工作。
4、負責規劃編制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收集第一、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資料,并進行基礎地質、礦產資源現狀調查,與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對照,理清礦產資源基準數據,提出規劃期間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綜合建議;負責撰寫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大綱;撰寫規劃文本及其說明,編制總體規劃和各專題規劃圖,并提供電子文檔;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協助甲方做好技術培訓和規劃成果論證、評審、驗收工作。
2、建立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實現規劃科學管理,信息系統要與其他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相銜接,實現國土資源信息共享和規劃管理的數字化。
3、協助甲方做好規劃成果的應用工作,負責解決本規劃期內應用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4、按時提交符合國家《規程》規定,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要求,可操作性,通過業務主管部門驗收的規劃成果。
二、工作方式、條件及協作事項
甲、乙雙方根據國土資源部和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的有關技術規程和要求,合作完成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5—2020年)編制任務。
甲方除提供必需的基礎資料、圖件及其他文件外,為乙方提供外業調查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協助乙方完成到街道的調研工作,工作期間食宿費用由乙方自理。
為密切結合實際,甲方委派業務骨干具體參加、共同策劃、共同承擔規劃編制工作,參與礦產資源現狀分析及上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工作專題研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專題研究和優勢礦產的調查研究工作。
三、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
1、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5—2020年)主文本
2、青島市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說明
(二)圖件成果
1、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分布圖
2、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圖
3、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總體布局圖
4、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圖
5、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勘查規劃圖
6、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圖
7、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規劃圖
(三)附表成果
1、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主要礦產資源儲量表
2、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勘查分區表
3、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產資源開采分區表
4、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業經濟區規劃表
5、嶗山區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表
(四)規劃數據庫
根據國土資源部《省級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標準》,統一規劃附表、附圖內容,與規劃編制同步建設,同步完成。
四、違約責任
1、因本次工作時間緊,任務重,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對時間和成果質量負責:(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0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并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成果存在錯誤和質量問題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改、補充或完善;因使用存在錯誤和質量問題的工作成果造成經濟損失或發生事故的,乙方除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造成的損失。
2、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不可預見的其他非雙方直接原因,導致項目研究失敗或部分失敗或延期等,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分攤損失。
五、產權歸屬
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項目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歸屬,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享有項目成果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付清本合同費用后甲方享有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
2、乙方享有項目研究的技術所有權,甲方優先享有項目研究的技術使用權;
3、與本項目成果相關的資料數據圖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4、乙方完成本合同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注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六、成果驗收
成果驗收主要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標準,按照山東省有關辦法驗收。雙方商定,按以下具體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1、成果需通過專家咨詢論證或鑒定,并出具書面論證意見;
2、成果需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
七、保密
雙方確定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主要技術支撐成果轉讓第三方。
2、保密期限:24個月
3、泄密責任:如果造成泄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補償,直至保留起訴權利。
乙方:
1、保密內容: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甲方的各種材料、中間成果、最終成果提供給第三方。
2、保密期限:永久
3、泄密責任:如果造成泄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補償,直至保留起訴的權利。
八、時間安排
1、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有關資料的收集工作。
2、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規劃目標工作,完成初稿。
3、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送審稿。
5、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九、項目經費
1、完成該項目經費總額為貳拾肆萬伍仟元( 245,000元)。
2、合同生效后15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項目經費30%,73500元,成果驗收通過后30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剩余70%項目經費。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簽訂補充合同或其他書面形式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其它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 乙方:青島地質工程勘察院
管理局嶗山國土資源分局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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