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27 |
---|---|
地 區: | 四川省 |
內 容: | 采購人 (蓋章)****心血站 政府 采購 進口 產品 論證 專家 名單姓名工作單位職稱專業 吉華****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師衛生檢驗 陳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師衛生檢驗 付秀全***人民醫院主任醫師臨床醫學 袁成良***人民醫院主任技師檢驗 楊兵** |
采購人 (蓋章) |
德陽市中心血站 |
||||
政府 采購 進口 產品 論證 專家 名單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稱 |
專業 |
|
吉華貴 |
德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師 |
衛生檢驗 |
||
陳杰 |
德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師 |
衛生檢驗 |
||
付秀全 |
德陽市人民醫院 |
主任醫師 |
臨床醫學 |
||
袁成良 |
德陽市人民醫院 |
主任技師 |
檢驗 |
||
楊兵 |
四川宗元律師事務所 |
律師 |
法學 |
||
專 家 組 論 證 意 見 |
受德陽市中心血壓站的委托,專家組對德陽市中心血站擬采購設備進行進口產品的論證,采購進口產品理由如下: 一、智能采血儀: (一)儀器在工作中的作用 采血儀用于全血采集過程進行血液的稱重和混勻,確保采集量準確,并規范采血過程中的操作流程及核對標簽一致性。且因其不同采血環境的要求,可能在采血車和移動環境中,所以對稱的尺寸、重量、電池續航能力和對電壓的適應能力等都有要求。 (二)為了滿足以上需要,所購儀器設備須具備的主要功能和技術指標有: 1、體積小且更輕便,在顛簸中能做到稱重精準,適合采血車空間或出外移動采血的需要。了解到進口設備可做到帶充電電池才2公斤左右,體積也小,有防震系統和獨特的吸附式托盤設計,開機有自檢程序,能緩沖顛簸對稱量精確度的影響。國產設備大多偏重且體積不太適合采血車要求,多出現顛簸后稱重不準確的情況,無自我檢驗程序等。 2、有長續航的充電電池供連續工作,且有緊急備用電池用于充電電池耗盡或沒裝充電電池的情況,電壓適應范圍要大。了解到進口產品不僅能供給長達15小時電力,另外還配有緊急備用電池,可運作30分鐘,可適應100-240v的電壓范圍。國產采血稱要么沒有充電電池,要么續航能力不足,且絕大多數無緊急備用蓄電池。 3、稱自身具有標簽核對能力。根據《血站操作技術規程2015版的要求》宜在標本管與留樣針/靜脈穿刺針分離前核查采血袋、血液標本、獻血登記表,所標識的獻血條形碼應一致。宜采用計算機程序進行核查。稱的核對功能可以嚴格規范采血者在采血后才進行對應的核對。國產采血稱絕大多數無核對功能,了解到有一款具有核對功能,但其核對沒有和規程要求的順序進行良好整合。 4、大屏幕能同屏顯示多種信息,且對高流速、血液密度、托盤搖擺頻率、報警項目閾值等進行修改設置,可對夾鉗及試管支架的左右進行調節,可根據大血袋選擇大托盤,滿足不同情況需要,且對采血結束、高流速、低流速、T1,T2報警、低電量,按鍵出錯等情況都應有自動報警。進口采血稱在信息豐富度和設置的靈活性及操作提示的便利性方面都更具優勢,國產采血稱可自定義的設置及報警數量種類都較少。 5、意外情況的繼續采血能力。了解到進口采血儀具有采血過程中遇重物掉落托盤結束后,解除外力,松開夾鉗,重新繼續稱重和采血的功能。而國產采血稱均無此能力,操作者多抱怨一旦重物掉落結束,只能人工判斷采血終點,具有極大的隱患。 目前國內尚無同時達到上述功能及技術指標的產品。 (三)且該產品不屬于《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產品目錄》,不屬于禁止或限制的產品。 二、血球計數儀 (一)進口血球計數儀相較國內同類產品優點在于: 1、檢測技術:進口血球計數儀白細胞五分類采用最先進的半導體激光和核酸熒光染 色技術,能夠防止血小板聚集、細胞碎片、有核紅細胞對檢測結果的干擾從而保證結果的準確性,而國內的同類產品由于采用的方法和原理比較落后,不能夠排除以上干擾,結果不準確。 2、采血量:進口血球計數儀用血量不超過20微升,就可以實現白細胞五分類,而國內同類產品一般用血量在50微升以上,既不方便采血又不能減少獻血者的痛苦。 3、進口血球計數儀對異常細胞的檢測靈敏度達到1%,能防止白血病的漏檢,國內產品達不到。 4、進口血球計數儀有配套鏡檢規則軟件系統,可自動提示異常標本的鏡檢,并且能進行鏡檢規則的設定,減少醫療糾紛,減輕檢驗科的工作量,國內產品達不到。 5、進口血球計數儀精密度WBC:≤3%; RBC:≤1.5%; Hb:≤1.5%; PLT:≤4%,保證結果的穩定性,國內產品達不到。 (二)目前國內尚無同時達到上述功能及技術指標的產品。 (三)且該產品不屬于《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產品目錄》,不屬于禁止或限制的產品。 綜上所述,進口智能采血儀和血球計數儀在以上技術指標上能夠滿足采購人的實際工作需要,建議德陽市中心血站采購進口產品用于相關工作。
|
||||
擬 采 購 清 單 |
序號 |
產品名稱 |
數量 |
||
1 |
智能采血儀 |
6 |
|||
2 |
血球計數儀 |
1 |
|||
其 他 事 項 |
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專家組論證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將書面意見(包括異議具體事項和內容、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 采 購 人聯系人:楊紅 電話:2372613 傳真:*** 財政部門聯系人:景老師 電話:2517831 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