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并包含本采購項目相應經營范圍; 三、供應商如為代理商的,須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內的產品授權書; 四、具有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如為代理商,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五、本項目接受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也允許符合需求的國產產品參與詢價。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參加詢價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