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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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0.31 |
地 區: | 江西省 |
招標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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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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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技術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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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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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金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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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X2016-DN-G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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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國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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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全面調查定南縣范圍內(除巋美山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和其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融入試點鎮巋美山鎮數據庫并建立全縣集圖形、屬性、檔案為一體的數據庫,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基礎。此項目作業內容:定南縣范圍內(除巋美山鎮)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測繪和房屋調查測繪、建立全縣土地房產數據庫(含融入巋美山鎮數據庫)。
二、技術要求及技術規范:
1、平面采用 80 國家大地坐標系;
2、建立通用的符合《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要求的數據庫;
3、《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TD/T 1014-2007);
4、《地籍調查規程》(TD/T1001-2012);
5、《房產測量規范》GB/T 17986.1-2000);
6、《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TD/T 1015-2007);
7、《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
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2007);
9、《城市測量規范》(CJJ8-99);
10、《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GB/T 18314-2009);
11、《衛星定位城市測量技術規范》(CJJ 73-2010);
12、《1∶500、1∶1000、1∶2000 地形圖圖式》(GB/T 20257.1-2007);
13、《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24356-2009);
14、《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分幅和編號》;
15、《數字測繪產品檢查驗收規定和質量評定》;
16、《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8、《土地調查條例》;
19、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
三、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依據《地籍調查規程》和《江西省農村房屋調查技術規定》 ,開展全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和其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的調查測繪工作,融入試點鎮巋美山鎮數據庫并建立全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數據庫和房屋調查數據庫,并通過農村日常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工作,保持調查成果的現勢性,滿足國土資源管理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農村房屋調查技術規定》開展工作,具體如下: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測繪和房屋調查測繪(除巋美山鎮):查清全縣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和其土地上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的產權狀況、房屋現狀,測量房屋的房角點和房屋邊長,量算房屋面積,并將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測繪成果和房屋調查測繪成果記載在集體建設用地調查和房屋調查表中,實現農村房、地調查的同步開展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和房屋調查數據庫建設:依據《地籍調查規程》和《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 ,融入試點鎮巋美山鎮數據庫并建立全縣集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數據庫;
3、技術路線:
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為原則,通過外業調查、內業建庫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全縣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測量和基本情況調查等工作;
4、調查方法:
實地調查全縣每一宗土地和其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并開展房屋測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測繪和房屋調查測繪要重點調查土地和房屋的權利人、權屬來源情況、建筑結構、建成年份、批準用途與實際用途、批準面積與實際面積等要素,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地籍調查成果;
5、資料整理歸檔與數據庫建設:
調查工作完成后,應按照數《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 ,融入試點鎮巋美山鎮數據庫并建立全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數據庫和與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相銜接的房屋調查數據庫,并由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驗收。調查成果主要包括土地、房產要素測量成果、不動產權籍調查表、房產圖、宗地圖、面積測算成果、各項文字報告以及數據庫等。
四、供應商須知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范圍內農房數量約為 41500戶(含建筑物、構筑物),預算單價:95元/戶;
2、項目結算金額,以實際調查的農房(含建筑物、構筑物)數量×投標單價進行結算;
3、采購人不提供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相應資料。
4、從外業結束到保質期內必須保證除建庫人員外有2名以上測繪人員常駐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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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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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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