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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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四川省 |
樂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關于樂山市棚戶區改造工程(三期)建設項目
采購需求論證的意見公示
各潛在供應商、單位、個人:
我單位為滿足樂山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工程(三期)建設項目工作需要,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樂山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工程(三期)建設項目。
一、采購項目名稱:樂山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工程(三期)建設項目。
二、預算金額:88600.36萬元。
三、采購需求論證事項
1、是否屬于政府采購政策扶持范圍;專家意見:不屬于政府采購政策扶持范圍。
2、采購數量、采購標的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服務標準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準;專家意見:沒有強制性標準。
3、擬采用的采購方式、評審辦法、評分細則和評審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專家意見: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符合規定。
4、擬確定的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專家意見:投標企業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同時建議:對資格條件中納稅和社保進行明確,需提供2016年任一月份納稅和社保憑證即可。
5、該項目的實質性要求、履約時間和方式、驗收方法及標準以及其他實質性條款是否符合規定。專家意見:符合規定,建議對征地拆遷、項目建設和區縣的權利義務進行細化,在驗收環節按相關規定執行。
6、各潛在供應商、單位、個人對公示內容及論證意見有異議的,應于公示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以書面形式(包括異議具體內容、事實、供應商名稱及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樂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采購單位地址:***
采購單位聯系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