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豐縣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的豐縣地面水廠一期配套清水管網工程已經豐發改經濟許可[2016]64號文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監理標段的投標。
2、徐州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主要建設內容:鋪設DN100-DN1200的清水管網,總長度225.16Km,覆蓋范圍為城區、孫樓、宋樓、大沙河、華鎮、師寨、常店、王溝、趙莊、首羨10個鎮(辦事處)。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資質要求:具有水利部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住建部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3)投標人自2013年9月1日以來承擔過工程造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給水管道鋪設工程監理(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議書原件為準,二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4)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需在證明有效期內)。
(5)根據蘇建規字【2016】3號文要求,失信嚴重程度為嚴重的,自名單載明的“發布時間”之日起三年內,其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或銀行保函。
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個工作日16時30分前,必須將銀行電匯回單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法人基本賬戶未在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219財務室備案的,需攜帶開戶許可證原件),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持有收據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3)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并遞交履約擔保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4)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5)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個工作日16時30分前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并開具保函收據。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在簽訂合同并遞交履約擔保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
(6)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7)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8)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由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退還。
7、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
請投標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00分(節假日、午休除外)持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商務處(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建設大廈二樓)購買招標文件。
投標申請人所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8、本工程執行資格后審。招標文件售價:捌佰元整。標書售后不退。
聯系人:張玲玲 電話:0516-83908222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