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機關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數據采集工作站系統購置項目項目
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示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機關
2.采購項目名稱: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數據采集工作站系統購置項目
3.采購項目說明: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因警務需求購置數據采集工作站系統13臺,用于單警執法記錄儀的充電與數據存儲。
4.采購預算金額(萬元):48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我局現有執法記錄儀大部分為TCL品牌。經市場調研,出于兼容性和售后服務統一性的考慮此次購置的數據采集工作站系統必須與現有單警執法記錄儀為同一品牌。鑒于以上情況,我局建議由原單警執法記錄儀的成交供應商由TCL新技術(惠州)有限公司天津地區總代理天津市際信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三、擬定的唯一供應商(或唯一品牌)名稱、地址:***
1.供應商(品牌)名稱:天津市際信科技有限公司
2.供應商(廠家)地址 :***
四、公示的期限:
1.公示開始時間:2016年09月21日
2.公示結束時間 :2016年09月28日
五、采購人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
2.聯系人***
3.聯系電話***
注: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采購人,逾期將不予受理。同時可以抄送財政部門(地址:河東區十一經路66號 電話:***
201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