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27 |
---|---|
截止日期: | 2016.09.18 |
地 區: | 吉林省 |
關鍵詞: | 監理 道路 路 |
(采用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延建監201602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延吉市延河路等道路維護工程已由延吉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延市發改字【2016】19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自籌,出資比例100%,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項目招標人為延吉市城鄉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一期施工監理以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 工程名稱:延吉市延河路等道路維護工程(一期)施工監理
2) 建設規模:總投資約750萬元。
3) 招標范圍:施工監理。
4) 監理工作內容:道路、排水、路燈等工程,承包人需完成本項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5) 標段劃分:1個。
6)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7) 工程建設地點:延吉市市區。
8) 計劃工期: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6月30日,工期264日歷天。
9) 監理服務期:監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結束為止。
10)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11) 監理服務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3) 本次招標不受聯合體投標。
4) 根據吉建管〔2016〕1號文件規定,凡是進入我省從事建筑業活動的企業,均應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業信息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企業信息登記。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 網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從事建筑活動。
5)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4. 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11:00 時,下午13:30 時至 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2)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監理資格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社保證明(近三個月內開具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投標期間不允許更換授權委托代理人。
3) 招標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9月18日9時,地點為延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六樓)。
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3) 投標申請人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2000元的投標保證金或提供經吉林省建設廳備案的專業擔保公司開具的投標保證金保函或銀行保函。
4)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東亞經貿新聞、吉林省建設信息網、招標網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延吉市城鄉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何思源
聯 系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建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
聯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聯 系 電 話:***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延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