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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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杭州文化廣播電視集團 |
地 區: | 浙江省 |
一、采購人名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單一來源編號:HZZFCG-DYLY-2016-00337
三、采購項目名稱:城建宣傳費
四、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五、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采購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元)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采購內容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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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杭州日報》開設專欄報導 | 1 | 個 | 1000000.00 | 對工地環境整治以及打造文明工地,做專項報道,并通過專版形式報道杭州市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杭州市建委專項會議及政策發布的解讀 |
六、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七、申請理由:
1、根據杭州市市委、市政府關于“一手抓工作推進,一手抓工作宣傳”的工作部署,我委在全力以赴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年度目標任務的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市民群眾介紹我市在城鄉建設方面所做的工作,努力爭取社會各界對城建工作的理解與支持,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對外宣傳報道工作責任重大。 2、《杭州日報》作為中共杭州市委機關報,是杭州市民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城市權威主流媒體。該報長期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黨報的新聞主渠道作用,注重權威性、指導性、服務性與可讀性有機結合,在杭州市乃至浙江省內具有重要的社會影響力。其辦報風格與定位有別于其它都市類報紙,比較適合政府部門工作宣傳要求。 3、近年來,我委與杭州日報保持了長期且良好的合作關系,在對外宣傳報道工作中建立了不可替代的工作機制,為我委的對外宣傳工作起到了積極的貢獻,同時,通過其權威平臺開展的城建重點工程、重點工作的宣傳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其作用不可替代。 4、目前G20峰會各項工作已進入最后攻堅階段,我委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責任重、壓力大、時間緊,為了能夠加快工作效率,及時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特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確定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承擔我委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八、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杭州日報傳媒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九、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序號 |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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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蔡國軍 | 副高 | 浙江工業大學 |
2 | 黃敬培 | 副高 | 杭州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
3 | 宮健 | 副高 | 杭州文化廣播電視集團 |
4 | 顧江 | 無 | 杭州市保密局 |
5 | 余祖軍 | 副高 | 杭州文廣集團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1、杭州日報是中共杭州市委機關報,日發行量達到30萬以上,在杭州乃至長三角地區具有較強的影響力,是杭州市民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城市權威主流媒體。該報長期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黨報的新聞主渠道作用,辦報風格比較適合政府部門對外宣傳工作要求,具有其他媒體無可比擬的資源和優勢。 2、近年來,杭州日報一直保持著與采購人良好合作關系,承擔了采購人大量的對外宣傳報道任務,在日常報道、專版報道、系列專題報道等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不可替代的報道機制,在經驗上具有其他同類報紙無可比擬的優勢。因此繼續由該報承擔采購人后續的對外宣傳工作從時間和質量上更能保證對外宣傳工作成果,節約財政支出。 3、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建議按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由杭州日報傳媒有限公司繼續承擔采購人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公告發布范圍:浙江省政府采購網、杭州財稅網、中國杭州門戶網站、杭州政府采購網
十一、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 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二、聯系方式***
1、采購人: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2、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杭州市財政局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