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張家港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處的
二職中外圍(福新路和楊錦公路沿線)綠化工程 已獲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市財政,現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招標報名和資格審查。
二、
江蘇金港建設項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
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二職中外圍、福新路和楊錦公路沿線
2.工程規模:
投資額約150萬元
3.工程內容:
綠地平整、綠化種植及養護等
計劃開、竣工時間:
2016年 9 月 20 日至2016年12月 30日。
四、
本招標工程共分1
個標段, 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上述1個標段的資格審查。
五、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報名人資格條件:
必須是2015年度
張家港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
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類)三
級及以上
或2015年度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
園林綠化工程專業)三
組及以上單位。
2.選派項目負責人條件要求:按照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實施細則》(蘇園規字〔2012〕2號) 執行。(注:在本工程報名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在張家港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處備案通過的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資格預審時必須提供《張家港市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
(1)學歷、職稱要求(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① 獲得國家級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② 獲得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初級職稱3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2)業績要求:近4年參與過2個工程造價100萬元以上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
六、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投標申請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不良行為記錄、不誠信記錄(包括工程無故拖延,不竣工驗收、無理由不繳納養護期考核扣款)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或雖然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已經過期,但能夠提供相應資質審批機關最近三個月內出具的正在辦理其資質就位的書面情況說明。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6.投標申請人所選派的項目負責人***
7. 資格預審時投標人授權委托人及投標人所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到場參加,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并附有本單位法人委托書和連續交納6個月(2016年2月至7月,下同)以上養老保險原件或有二維碼標記的社保個人繳費清單彩色打印件;項目責任人須提供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以及本單位為項目負責人***
8.
投標人必須按照《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張預辦[2012]13號文)的規定,提供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中心或企業工商注冊地所在的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查詢對象為本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報名項目負責人***
9.杜絕借資質、掛靠等現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投標資格并列入黑名單;
10、
根據蘇建規字【2016】3號文規定,對列入省高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動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其失信信息通過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管理系統
”
中的
“
失信信息
”
欄和
“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
”
中的
“
誠信信息
”
欄予以公開。通過上述系統對潛在投標人是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其失信信息進行查詢。按照其失信嚴重程度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a、失信嚴重程度為較重,采用綜合評估法且設置信用分的,自名單中載明的
“
發布時間
”
之日起一年內,給予其信用分減半的懲戒。b、失信嚴重程度為嚴重的,自名單載明的
“
發布時間
”
之日起三年內,其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尚未投標的,取消其投標資格;已經投標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11、企業近三年(2013年7月~2016年7月,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在蘇州市范圍內有105萬元以上(造價以施工合同或最終審計報告為準)的園林綠化工程業績,(如有張家港本地業績的,須提供張家港本地業績;外地企業若無張家港本地業績的,須提供該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外的異地工程業績),該工程業績需經招投標主管部門備案或提供網址備查;若是張家港本地業績,且開工日期為2014年1月1日以后的,需提供《張家港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或其他備案部門的備案證明。該工程業績可以與上述項目負責人***
12.上述工程業績必須如實提供,一旦發現企業有張家港本地業績,但僅提供異地業績參加資格預審的,立即取消投標資格并列入黑名單;
13.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招標投標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
入圍辦法: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入圍。
八、
其它事項:
1.資格預審時間、地點已在報名時領取的資格預審文件中寫明,不再另行通知。
2. 報名經辦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附有法人委托書),報名時報名經辦人并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報名申請書。
3. 報名時提供: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擬派負責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以及本單位為委托代理人(報名經辦人)和項目負責人***
4. 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及繳納情況,將在資格預審后投標人領取的招標文件中加以明確規定。
5. 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獲取招標文件后無任何理由單方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將在網上予以公告1個月。在公告期間,其他招標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6. 請申請人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2016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張家港市市民服務中心二樓217報名,并于2016年 8月 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到
江蘇金港建設項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獲取資格預審文件,逾期不接受,資格預審時間: 2016年 8 月 19 日上午10:00。
7. 招標人聯系人:何正澄 電話:***
8.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施婷婷 電話:***
地址:***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6年 8月 8日至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