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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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8.18 |
地 區: | 河源市 |
和平縣貝墩鎮、浰源鎮、青州鎮3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和平縣貝墩鎮、浰源鎮、青州鎮3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和農【2015】36號文批準建設,招標方式經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和平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建設地點:和平縣貝墩鎮慎行村、新南村、樹華村;浰源鎮赤龍村、黃田村;青州鎮山塘村、船埠村、新建村。
2.2規模:項目區總規模13100畝,工程預算總造價15029819.60元。其中和平縣貝墩鎮2015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區總規模6505.00畝,其中耕地5728.49畝(其中水田3843.60畝,水澆地7.07畝,旱地1877.82畝),交通運輸用地96.31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3.82畝,其他土地596.38畝, 工程預算總造價7510174.39元;和平縣浰源鎮2015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區總規模3459.00畝,其中耕地3053.30畝(其中水田2645.63畝,旱地407.67畝),林地1.66畝,交通運輸用地29.20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94.03畝,其他土地280.81畝, 工程預算總造價3968277.43元;和平縣青州鎮2015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區總規模3136.00畝,其中耕地2644.87畝(其中水田1996.20畝,旱地648.67畝),交通運輸用地33.93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03.91畝,其他土地253.29畝, 工程預算總造價3551367.81元。
2.3工期:120 日歷天。
2.4質量要求:合格。
2.5招標內容:按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全部工程內容。
3. 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已通過河源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登記,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的施工資質。
3.3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投標人須已在廣東省水利廳完成信用信息錄入審核手續并已通過終審公示,以廣東省水利廳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為準。
3.4擬投入主要管理人員至少11人,其中①項目負責人1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并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同時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中級以上(含)職稱,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水建安B類);②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農田水利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水建安B類);③財務負責人1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助理會計師(含)以上證書;④測量工程師1名,具有測量專業中級(含中級)以上職稱;⑤施工員2人,質檢員、資料員、材料員、注冊造價師(或造價員)各1人,均須具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崗位證書,注冊造價師(或造價員)須具有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或造價員資格證書);⑥專職安全員生產管理人員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崗位證書,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⑦擬投入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通過河源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登記的人員。⑦擬派的項目負責人***
3.5廣東省省外進粵建筑企業和人員需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3.6凡在廣東水利建設與管理信息網公布禁止參加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7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在自身報名前到招標人處,與招標人簽訂投標承諾書,在報名時提交投標承諾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4.2報名時即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10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5.潛在投標人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5.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河源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登記公布信息的網頁打印件。
5.2已辦理廣東省水利廳企業信用管理信息錄入手續并通過終審的證明材料(含網址的網頁截圖)復印件。
5.3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水建安B類)、職稱證書復印件。廣東省外企業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5.4擬派出項目技術負責人***
5.5財務負責人***
5.6測量工程師的職稱證書復印件。
5.7施工員、質檢員、資料員、材料員的《全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注冊造價師(或造價員)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或《造價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5.8擬派出的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崗位證書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5.9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投入主要管理人員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10法定代表人、擬投入主要管理人員2016年3月~6月以投標單位名義購買社保的證明材料(社保清單)復印件。(原件須加蓋社保管理部門印章)
5.11廣東省省外企業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5.12《投標承諾書》復印件。
注:報名資料原件在報名時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復印件與原件不符的不接受報名。潛在投標人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三份)統一用A4紙復印裝訂成冊,每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6投標人須知
6.1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
6.2本工程招投標的一切活動(包括報名、開標會議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6.3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公告發布起始日前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招標人在開標前到和平縣人民檢察院統一對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如發現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6.4投標人必須提交¥10.00萬元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投標保證金提交時間:2016年7月19日8:30至2016年8月17日16:00。
戶 名:和平縣財政局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帳 號:44001747402053001992
7踏勘現場
為使投標人充分了解工程現場,招標人定于2016年7月28日09:30在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平縣濱河東路國土局大樓10樓)集合后組織踏勘現場,踏勘現場必須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10:30,地點為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平縣濱河東路國土局大樓10樓)。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和平廣播電視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和平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聯 系 人:林女士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臻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溫先生 聯系電話***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 系 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
發布人 廣東臻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 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