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DB-20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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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7.17 |
截止日期: | 2016.08.08 |
地 區: | 杭州市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浙江大地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大地招標)受杭州市祥符鎮花園崗村經濟合作社委托,就花園崗村村道保潔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DB-2016-28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萬元)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備注 |
1 |
花園崗村村道保潔項目 |
24.0 |
月 |
340.0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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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包括為:沈家橋頭、沈家埭、何家村、周家浜、農居點、華立路、湘望橋路等花園崗村公共環境范圍內的村道保潔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57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浙建〔2013〕5號)相關規定,在中國境內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保潔服務企業;
(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禁止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
五.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地點、售價:
1.發售時間: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6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發售地點:杭州市杭海路238號森禾廣場B座15樓
3.標書售價(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8月8日,09:30。
七.投標地點:杭州市拱墅區三墩路85號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祥符街道辦事處315會議室
八.開標時間:2016年8月8日,09:30。
九.開標地點:杭州市拱墅區三墩路85號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祥符街道辦事處315會議室
十.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50000.0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大地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杭州銀行西湖支行
銀行賬號:77088100189596
十一.購買標書時必須提供的文件資料:
①報名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
③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二.其他事項:
(1)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采購機構將允許其獲取,但該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于自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
(2)投標人一旦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的,應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按《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江省財政廳文件 浙財采監字[2009]28號)的要求注冊并登記加入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如不按要求進行注冊的,采購單位有權延期發布中標通知書和中標公告直至取消中標資格,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質疑和投訴:①供應商如認為招標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后獲取的,應于自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供應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②供應商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③質疑受理地點:杭州市杭海路238號森禾廣場B座15(浙江大地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人:郁先生;聯系電話***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大地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大地招標)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點:杭州市杭海路238號森禾廣場B座1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