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計劃編號:201606C00018125A0143
采購品目:貨物>>專用設備>>政法、檢測專用設備>>消防設備
受天津市薊縣文物保管所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將以公開招標方式,對消防單兵裝備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和編號
1.項目名稱:消防單兵裝備
2.項目編號:jxcg2016-xh-08
二、項目內容
滅火防護服(ZFMH-HCA)12套,消防頭盔(PMK-LA)12頂,消防安全腰帶(FZL-YD-900)12根,消防手套(HCXF-ST-2)12雙,滅火防護靴(RJX-25A)12雙,呼救器(RHJ330/A)12個,輕型安全繩(FZL-S-Q9.5)12根,佩戴式防爆照明燈(BJQ6012)12個,消防腰斧(GF-285)12把,空氣呼吸器(RHZK6.8)10個,背負式水霧滅火槍(QWLB15)6套,無線對講機11臺,執法記錄儀10臺,本產品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
三、項目預算:¥310000.00
四、政府采購政策要求:按照國家節能環保政策執行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實質性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法人資格,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投標人須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或開標前1個月以內由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提供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投標人須提供最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記錄,提供有效票據憑據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4.投標人須提供最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提供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5.投標人須提供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情況說明,提供書面聲明函(格式見《談判文件》附件9);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投標產品實質性資格要求
若投標人不是所投產品的生產企業,須提供所投產品(具體產品)生產企業與投標人在有效期內的簽約代理協議,若無簽約代理協議,則須提供所投產品生產企業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如無上述證明,投標人須提供溯源到生產廠家的授權證明;
六、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2016年7月4日至8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獲取談判文件的地點:天津市薊縣興華商務中心C區501室
3.獲取談判文件的方式:需攜帶投標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蓋公章、法人代表授權書蓋公章(法人未到場提供)原件和報名人(若報名人不是法人,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并提供報名人與投標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天津市薊縣興華商務中心C區501室現場購買,并攜帶U盤拷貝電子版招標文件。
注:上述證件復印件須與原件相一致,報名時核對后,證件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留存,其他證件原件退還報名人。
4.談判文件的售價:談判文件售價為500元/本,標書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提交投標文件時間:2016年7月25日9:00至9:30
2.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天津市薊縣興華商務中心C區503室(開標室)
3.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7月25日上午9:30
4.開標時間:2016年7月25日上午9:30
5.開標地點:天津市薊縣興華商務中心C區503室(開標室)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2.聯系方式***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薊縣文物保管所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系人***
4.采購人聯系方式***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4.采購代理機構傳真:***
5.采購代理機構郵政編碼:301900
6.采購代理機構電子郵箱***
7.銀行開戶名稱: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8.開戶銀行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薊縣支行
9.開戶銀行賬號:0302096609300371962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且在投標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按照《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采〔2010〕14號)規定提交,否則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即自2016年7月4日至8日止。
十三、其他事項
為保證供應商權益及項目的順利進行,有關該項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標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www.tjgp.gov.cn)上發布,請已報名的供應商在遞交投標文件前隨時關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查看與本項目有關的變更公告內容,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變更內容。對于因未及時查看變更公告內容及未在投標文件中做出變更響應的投標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應商自行負責,與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無關。同時,如有其他網站轉載則僅供參考,采購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天津鑫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