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AZCXG20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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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6.25 |
截止日期: | 2016.07.22 |
招標業主: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招標代理: | 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陜西省 |
關鍵詞: | 服務器 |
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委托,根據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服務器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YAZCXG2016-49 二、項目名稱: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服務器 三、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日 五、項目內容及采購預算金額: 1、項目內容(共分一個標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服務器8臺(具體內容、數量、規格技術參數及要求詳見第三部分載明內容); 2、采購預算金額:陸拾萬元整(600000元)。 六、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 (1)投標供應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原件或加蓋投標人紅色公章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須出具身份證,非法定代表人投標,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3)投標供應商提供所在地縣(區)級以上檢察機關開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 (4)投標供應商須提供投標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服務器)(制造商投標可不提供)(原件); (5)投標供應商應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具有財務審計資質的單位出具的2014年和2015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或加蓋投標人紅色公章的復印件);
(6)投標人需具有近三年內不低于本次投標報價的類似業績(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驗收證明同時具備為準,提供原件或加蓋投標人紅色印章的復印件)。 供應商在報名時持投標單位介紹信原件(見附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加蓋紅色公章的復印件(不接受掃描件)及個人身份證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資質復印件概不退還。 七、招標文件發放: 1.發放時間: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發放地點: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A224室 3、地址:***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7月22日 上午9:00前 九、開標時間:2016年7月22日 上午9:00整 十、開標地點(原辦公地點):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一樓招標大廳 地 址:延安市北關街機械廠辦公樓南側 十一、采購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十二、招標組織機構: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郵 編:716000
附件:介紹信
延安市市直單位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介 紹 信
茲介紹我單位 同志赴貴單位辦理 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領取采購文件相關事宜,請貴單位予以辦理。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本單位承擔。 領取人姓名: 領取人身份證號: 領取人聯系電話*** 領取人電子郵箱*** 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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