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購履約評價
抽檢機構
資格招標方案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深圳市政府采購履約評價抽檢機構資格招標。
2..項目概況:。本項目根據深圳政府采購工作特點,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的基礎上,著眼于政府采購合同生成后的合同管理環節,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政府采購合同履約評價規范》和深圳市財委的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先進性、公正性、適用性和科學性的原則,引入一批具備國家法定資質或相關檢測評價能力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情況進行抽檢,并給予公正的第三方評價。
3..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從事檢測、檢驗服務的技術機構、社會團體或企業,須提供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實驗室認可證書》或《檢查機構認可證書》。
4..服務期限和資金來源:。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合同期限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年。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2016年財政支付上限為80萬元。
二、中標單位數量
為引入更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履約評價抽檢服務,本次資格招標不設中標供應商數量限制,符合本次招標供應商資格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入圍獲得政府采購履約評價抽檢機構資格。
三、項目分配方案
投標供應商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可具體承擔抽檢服務的項目品目類別以及費用標準。在具體抽檢項目實施時,按照項目品目類別,在相關利益關聯方回避的前提下,由中心委托分派給各入圍的抽檢機構。某一品目類別有多個抽檢機構能承擔實施,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選擇報價最低的抽檢機構承擔抽檢項目,其次再通過比較各機構的抽檢方案和以往抽檢完成情況下,擇優選擇實施機構委托項目。中心不對第三方專業機構獲得入圍資格后能實際承擔的抽檢項目數量提供任何承諾和保證。
2016年財政支付上限為80萬元,當支付資金達到上限時,中心將不再分派項目。以后年度支付上限以年度部門預算下達的預算指標金額為準。
四、委托抽檢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涉及的抽檢項目類別
政府采購項目涵蓋貨物、工程和服務,涉及面廣,具體項目品目可參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13]189號)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等事項的通知》(深財規[2016]5號)。
目前,已經開展履約評價抽檢的項目品目類別有家具、醫療器械、紡織用品、光電、物業服務、保安服務、裝修、道路養護、電腦、空調、綠地養護、清潔衛生、實驗室設備、多媒體系統、測速監控系統、社工崗位服務、機械類游樂設備、交通安全設施維護工程18個類別的項目,希望引入更多第三方專業機構以擴大可抽檢的項目范圍。
(二)抽檢機構的主要工作內容
1.、根據中心提供的項目招投標文件和合同等資料制定履約評價現場抽檢方案,并報中心審定。
2.、抽檢機構應整合、集中內部專業人力和物力等資源,為政府采購項目提供專業、優質、權威的技術服務。
3.、就委托的履約評價抽檢項目向中心出具抽檢報告。
4.、對現場抽檢、整改意見、履約評價等有爭議的內容,協助中心答復或處理。
5.、發揮專業優勢,對中心委托抽檢的項目進行分析整理,每年向中心提交履約抽檢項目情況總結。
6.、為提高中心行業技術水平,抽檢機構為中心提供免費的專業技術培訓,并根據中心的需要,派駐工作人員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三)履約評價抽檢組織實施形式。組織實施形式主要包括現場抽檢和實驗室檢測。
(四)項目基本實施程序
1..制定項目履約評價抽檢方案。中心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安排任務,抽檢機構在收到項目資料(包括招投標文件、合同等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政府采購項目抽檢方案》,報中心審核;若每月有兩個或以上任務,在收到項目資料后的7個工作日內提交《政府采購項目抽檢方案》,報中心審核,并且按抽檢日期先后順序提交。
2..項目現場抽檢。抽檢機構應按照中心通知的時間到達項目現場對履約情況進行抽檢,現場出具抽檢意見。
3..出具項目檢測報告。抽檢機構應在項目現場抽檢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中心出具正式的政府采購項目抽檢報告,實驗室檢測報告除外。檢測報告將在政府采購網站公示。
(五)工作及人員要求
1.、抽檢機構應安排專門項目聯絡人負責整體的協調和實施。
2.、抽檢機構應選派與待抽檢的政府采購項目領域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現場抽檢準備和抽檢工作。抽檢人員應熟悉《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等政策法規,熟悉待抽檢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文件、合同等相關資料,并嚴格執行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政府采購合同履約評價規范》。
3.、抽檢機構應妥善保管中心提供的抽檢項目資料,對資料賦有保密義務。對獲得的項目資料只能用于本項目抽檢,不得用于抽檢之外的用途,不得泄漏資料信息。
4.、抽檢機構制定抽檢方案應抓住項目關鍵技術指標和內容,應能反映項目的總體情況。
5.、抽檢機構應準備現場抽檢所需的儀器和檢驗設備等必備工具,并現場出具抽檢數據和意見。
6.、抽檢機構根據現場抽檢結果和實驗室檢驗報告出具正式檢測報告。
7.、對采購人或中標供應商有爭議的內容,協助中心答復。
8. 、針對中心委托抽檢的項目,抽檢機構應核查本機構和承擔人員是否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不具備時,不能承接;如需要回避時,應主動回避。
9. 、根據中心的工作需要,派駐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技術咨詢服務,按照中標的供應商家數,每季度進行輪換。
(六)抽檢質量考評要求
中心對抽檢機構承擔的每個抽檢項目進行質量考評,考評主要從抽檢方案內容、抽檢人員及技術水平、配合程度、現場工作評價、中心評價等方面。具體考評要求由中心與抽檢機構共同確定。
五、責任處理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抽檢機構將承擔賠償責任,并被取消有效期內的入圍資格:
1、. 抽檢機構或其派出的現場抽檢人員不具備某類別項目的檢測能力,不具備相關資質,卻承擔了履約評價現場抽檢任務;
2.、抽檢機構為項目的咨詢、監理或驗收服務等相關利益關聯關系的單位,在項目的履約評價中未主動提出回避;
3.、抽檢機構在履約評價現場抽檢中數據或意見出現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 抽檢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出現錯誤和紕漏,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委托費用標準及支付
(一)費用標準
本項目是履約評價抽檢機構的資格招標,不用報投標報價。項目實施后,由政府采購中心按具體抽檢的項目數量、項目復雜程度支付費用。費用包括以下幾個部分:抽檢機構協助政府采購中心開展政府采購項目履約評價抽檢資料收集、檢測、檢驗、交通、稅費、技術服務費等相關工作的全部費用。中心無須向抽檢機構另外支付上述費用以外的任何費用。費用按以下標準執行,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選擇報價最低的抽檢機構承擔抽檢項目:
1.現場抽檢收費標準
項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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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抽檢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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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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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測費用。每個項目按3250元/半天;5200元/天打包收費;
2.餐費和車輛費用據實結算。餐費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90元,車輛費用標準每輛每天不超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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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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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測費用。每個項目按3250元/半天;5200元/天打包收費;
2.餐費和車輛費用據實結算。餐費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90元,車輛費用標準每輛每天不超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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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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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測費用。一般每個項目按4550元/半天;7800元/天打包收費;若經評估為特別復雜的儀器設備,檢測費用則由雙方協商。
2.餐費和車輛費用據實結算。餐費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90元,車輛費用標準每輛每天不超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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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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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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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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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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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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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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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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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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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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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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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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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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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崗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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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游樂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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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設施維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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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驗室檢測收費標準
紡織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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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甲醛釋放、PH值、纖維成分、耐光色牢度、燃燒性能等項目,統一打包價每個項目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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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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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甲醛釋放、穩定性檢測等項目,統一打包價每個項目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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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可根據抽檢項目復雜程度,與抽檢機構協商調整檢測費用,但收費標準每個項目最高不得超過8000元/天。以后擴展的品目類別項目檢測費用也不得超過8000元/天,以后擴展的品目類別項目實驗室檢測費用也不得超過每個項目2000元。
(二)付款方法和條件
按照財政規定辦理支付手續,根據承接項目的完成數量和質量據實結算付款。
七、入圍承諾
供應商參與本資格招標項目投標時,須提供承諾執行招標需求“二、中標單位數量”、“三、項目分配方案”、“四、委托抽檢工作任務及要求”、“五、責任處理”和“六、委托費用標準及支付”所述內容的承諾書。未提供符合上述內容要求承諾書的供應商不得入圍。
八、關于參照執行
本次招標結果可供各區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