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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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四川省 |
各潛在供應商、有關單位及其個人: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采[2015]32號)的通知,采購人(邛崍市公安局)于2016年5月23日組織專家對邛崍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執法辦案場所監控聯網系統等升級改造采購項目進行了需求論證。
各潛在供應商、有關單位及其個人對公示內容及論證意見有異議的,應于公示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包括異議具體內容,事實,供應商名稱及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邛崍市公安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