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目編號:TC169535P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偽滿洲國司法部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部)保護修繕工程已由長春市文物局以長文物發【2016】1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吉林大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專項經費,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吉林大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偽滿洲國司法部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部)保護修繕工程。
2.2 工程概況:建筑面積5847平方米。
2.3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一個標段。
2.4招標范圍:偽滿洲國司法部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部)保護修繕工程全部工作(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5資金情況:已落實。
2.6建設地點:長春市新民大街6號。
2.7計劃工期:2016年6月25日—2017年7月31日。
2.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工程。
3、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
3.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壹級資質,具備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限結構補強),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投標單位資質應符合最新相關文件規定要求。
3.2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技術負責人***
3.3投標人近年(2013年—至今)至少有3項及以上(含3項)同類或類似文物修繕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投標人近3年(2013-2015年)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良好,不虧損。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包括牽頭人在內最多不得超過2家單位)。
3.6外省入吉企業在我省承攬工程須按照吉建管【2015】50號文件和吉建管【2016】1號文件規定辦理企業信息登記后方可參加投標。
3.7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3.9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包括投標報名、購買招標文件、現場踏勘、投標預備會、遞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會、合同簽署等過程,經辦人必須是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相關文件和表格均應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委托代理人。否則,其投標可能被否決。
4、投標報名與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長春市景陽大路4019號14棟4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復印件一份):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持有新版資質證書的投標人可提供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件;
(6)聯合體協議書
(7)以聯合體投標報名的單位需提供聯合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注:每家投標單位只能授權1人辦理投標報名及招標投標相關事宜,該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整個招標過程不得更換授權人)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元,招標投標文件專用光盤200元,售出不退。
注:偽滿洲國國務院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院)保護修繕工程、偽滿洲國司法部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部)保護修繕工程,投標人可就上述兩個項目參加投標,但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項目。評標按偽滿洲國國務院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院)保護修繕工程、偽滿洲國司法部舊址(吉林大學醫學部)保護修繕工程先后順序進行,若在第一個項目中被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不進入第二個項目中標候選人排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長春市政務中心(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3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長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吉林大學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
聯 系 人:孫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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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日期: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