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6-50-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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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5.27 |
地 區: | 太原市 |
警務輔助人員勞務派遣定點單位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財政局委托,對太原市行政事業單位所需警務輔助人員勞務派遣定點單位組織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
1、項目名稱:警務輔助人員勞務派遣定點單位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概況:為了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確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務輔助力量,切實加強我市交通管理各項工作,解決警力嚴重不足的現狀,今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崗位需求增加警務輔助人員,根據太原市財政局文件并財購【2016】18號《太原市財政局關于對市交警支隊勞務派遣公司服務項目實施定點采購的通知》,以競爭性磋商的采購方式組織實施,確定三個勞務派遣公司提供定點服務,服務期限為三年,由各中標單位負責對交警支隊警務輔助人員進行派遣用工。
3、采購內容及采購預算:
本次預招協警崗位人員260名,工資、保險待遇及裝備配發等全部參照現協警崗位人員執行,由交警支隊負責。
采購預算:每人每月50元勞務派遣管理費用。
4、項目編號:2016-50-2-C
5、供應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或經銷采購所需貨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供應商;
(2)具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等不良記錄;
(3)不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磋商;
(4)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當期稅款的稅收憑證或國家稅收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一年內最新一期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或國家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6)投標人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201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7)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8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9)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供應商生產或經營該采購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6、磋商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1)發售時間: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6日
(北京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發售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四樓
(3)磋商文件售價:200元/本(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7、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及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
(1)提交響應文件時間:2016年6月17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2016年6月17日上午09:00
(3)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二樓開標室
8、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有關事項(包括: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預算金額等)有疑問的,應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9、凡供應商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采購服務要求的均可參加磋商。
10、供應商須于開標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11、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系人:張國霞 聯系電話***
薛 濱 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聯系人:黃靜 聯系電話***
郵編:030012 地址:***
12、信息發布:本次磋商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以及評審結果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請供應商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供應商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集中采購機構公布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購網)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