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注冊資金要求:參選方在中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經營范圍許可,要求注冊資金人民幣500萬元及以上(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還需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截屏打印件,如注冊時間、注冊資金等)。
2.2納稅人資格: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并提供國稅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地稅登記證復印件(若有),如無法通過國稅登記證副本識別參選方為一般納稅人,要求參選方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2.3成立年限: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參選方成立時間不少于兩年。
2.4完稅證明:參選方必須提供2014年或2015年完整年度由國家稅務機關開具的企業完稅證明或納稅憑證(需加蓋稅務機關公章的納稅流水證明)的復印件,或者由稅務機關開具的“免稅憑證”。注:電子繳稅(費)憑證、銀行繳稅回單、企業繳稅發票等不能視為企業完稅證明。
2.5業績要求:參選方自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電信數據增值業務運營支撐服務項目或互聯網業務運營支撐服務項目經驗,合同金額累計不少于500萬。注: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封面頁、服務內容頁、簽字頁、蓋章頁)復印件及對應的付款發票復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同時提供采購訂單。以統計期間實際開具的發票累計金額作為評審依據。
2.6信譽要求:參選方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參選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選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最近三年沒有出現比選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7單位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