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G0100G16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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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4.11 |
截止日期: | 2016.04.15 |
招標業主: | 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黑龍江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SG0100G1603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二次供水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已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哈政辦綜【2015】45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及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二次供水設施維修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第一標段)
2.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3建設地點:哈爾濱市城區
2.4資金來源:政府投資及企業自籌
2.5項目概況:清濱路15號、通達街238號、安德街110號、中和街57號、大方里小區、地德里小區、元士街15號等七座泵站及二次供水管網施工。
2.6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2.7計劃工期:2016年5月15日-2016年7月31日,共78日歷天
2.8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現行工程設計規范、規程、規定的合格標準及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同時還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哈爾濱市清欠辦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擬投標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證明";近三年內(2013年06月01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下同)企業信用評價為合格;投標期內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沒有被相關部門列入"限制從業招標投標企業名單",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執業范圍與本項目建設規模相適應的市政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投標期內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且未擔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同時提供擬派建造師近一年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證明材料須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并加蓋公章)。
3.3業績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投標人完成的工程,具備合同額每項500萬元以上的類似項目不低于3項施工業績(類似項目:供水管線施工及供水泵站施工業績)。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為準。相關佐證材料是指: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信息網上打印頁并提供相關查詢網址,施工合同,且上述佐證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標公示信息網上打印頁的,須由申請人出具情況說明并由該業績建設單位蓋章確認,同時提供該業績建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均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名詞釋義:本條所稱單位負責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3.5外省入黑建筑企業在投標登記之前,需要登陸黑龍江省建設網(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業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填報《外省入黑建筑企業單項工程投標網上登記信息表》后,方可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或聯合體,均可針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投標申請。
3.8工程投標活動的企業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項目負責人本人(投標人擬派建造師)。投標項目負責人本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所有招投標活動,投標企業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標代理人的名義代替投標項目負責人***
4.投標人登記及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 11 時 30 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116號)二樓大廳進行投標登記(投標登記處聯系電話***
4.2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擬派該項目的項目經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8)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9)哈爾濱市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針對本工程的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擬派項目經理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項目班子人員:注冊建造師1名,施工員1名,質量員1名,安全員2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造價員1名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項目班子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12)《外省入黑建筑企業單項工程投標網上登記信息表》網上打印頁(外省投標人提供)。
(13)投標人承諾;
(14)投標單位企業鎖
(15)擬派建造師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6)類似工程業績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須清晰且加蓋企業公章,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4.3潛在投標人在投標登記當時還須攜帶企業鎖登錄"哈爾濱市招標投標業務監管信息平臺系統"(o)進行電子信息錄入(行業管理規定中沒有此項要求的除外),投標人電子信息包括企業工商信息、企業資質信息、擬投項目班子人員信息(注冊建造師 1 人、施工員 1 人、質檢員 1 人、安全員2人、造價員 1 人及相關信息:如身份證號、崗位證書號等,以上人員均要求為市政工程或相關專業)。潛在投標人必須保證企業鎖內有符合擬投標項目招標公告相關要求且未被鎖定的項目班子人員信息,未在監管系統進行信息錄入的投標人將被拒絕。所有資料內容應與網上登記信息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4.4凡通過上述登記的投標人,可自由購取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500元(人民幣,下同),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所有費用自理;
4.5如需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100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寄送申請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2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116號)三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絕接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網(http://www.yuzechen.com);
黑龍江工程招投標網(http://www.hljztb.com);
哈爾濱建設工程招投標網(http://www.hrbjsgcztb.com);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hrbjjzx.cn);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電子大屏幕上發布。
7.其他
7.1潛在投標人應對所登記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一切后果負全責。
7.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相關利害關系人認為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違法或者不當的、或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招標人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投標人或者其他相關利害關系人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如出現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或弄虛作假投標的,或者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進行異議和投訴、或者惡意投訴、無理纏訴等行為的,將嚴格按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3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
7.4本項目投標登記表、投標承諾等請在招標代理機構外網下載(http://www. hrbtrust.com );
7.5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它事宜,請與哈爾濱誠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聯系。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哈爾濱誠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南區培訓中心
郵 編:150076
聯系人***
電 話:0451-84868023
傳 真:0451—84840148
電子郵箱***
網 址:www.hrbtrust.com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哈爾濱中銀大廈支行
賬 號:165217806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