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4.05 |
---|---|
截止日期: | 2016.05.05 |
招標業主: | 遂溪縣漁港工程管理中心 |
招標代理: |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湛江市 |
項目名稱 | 遂溪縣樂民河避風塘建設項目 |
批復文號 | 遂發改[2016]18號 |
批復單位 | 遂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
招標人 | 遂溪縣漁港工程管理中心 |
項目所在地區 | 湛江市 |
項目資金來源 | 其它 |
招標類型 | 施工 |
公告內容 |
遂溪縣樂民河避風塘建設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工程
本招標項目遂溪縣樂民河避風塘建設項目已由 湛財農[2016]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遂溪縣漁港工程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遂溪縣漁港工程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規模:航道清淤700米,新建進港公路1665米,新建沿港公路822米,新建梯級3個,設置視頻監控設備3個。
2.2 項目建設地點:遂溪縣樂民河;
2.3 工程預算:2985582.46元;
2.4 項目工期:120 日歷天;
2.5 招標范圍:工程設計圖紙及工程清單所包含全部工程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舊證為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
3.2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3 投標人必須獲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4參加本工程項目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單位人員,具有二級(或以上)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根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故不接受外省企業的二級注冊建造師報名),并且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在報名時及中標后,該項目負責人不能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5 投標報名者為參加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3.6 本招標工程只接受投標人的總公司報名,不接受分公司報名;本招標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3.7投標人企業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企業及法人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
4. 投標人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報名時提供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需要年審的證件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年審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審,必須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組織年審的說明,否則視做無效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法人代表有效證明書原件;
(5)擬派本項目負責人***
(6)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原件;
報名資料應制作封面、目錄和頁碼,并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須加蓋法人公章。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 4 月 6 日至2016年 4 月12 日(北京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在遂溪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遂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一樓)。購買招標文件及報名。投標人需交報名費100元。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600 元(含密封袋及施工圖紙),不接受郵寄,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 5 月 5 日9 時30 分,地點為遂溪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遂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五樓)。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如媒體發布的公告內容不一致者,以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公告為準。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遂溪縣漁港工程管理中心
郵 編:524000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區人民大道北19號派麗商務酒店二樓
郵 編:524000
聯 系 人***
電 話:0759-3362277
傳 真:0759-3362277
|
*** | |
發布人 | 駱志勇 |
發布日期 | 201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