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設計總承包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 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和招標人為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撥款和企業自籌。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的委托,對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設計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歡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概況如下:
2.1.1 工程名稱: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
2.1.2建設地點:烏魯木齊市。
2.1.3建設規模: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線路南起倉房溝站,北至三工北站,總長22.10公里,共設站19座,均為地下站,其中換乘站6座。設百園路車輛基地和倉房溝停車場各1座。設主變電站2座,外貿公司主變電站設置于外貿公司站附近,為3號線和7號線共享;百園路主變電站位于百園路車輛基地內,為3號線和6號線共享。
2.1.4計劃服務周期:
總服務周期: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本項目完成之日止,詳見招標文件。
2.2本項目招標范圍:
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設計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線設計總體、設計總包、勘察總體、土建工點設計、系統工點設計(包括但不限于供電系統、綜合監控系統、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信號系統、通信系統、乘客信息系統、OA系統、標志標識及導向系統、軌道系統、安防系統(含安檢系統)、門禁系統、自動售檢票系統、電梯與自動扶梯、安全門、站臺門、人防與防淹門、氣體滅火系統、防災系統、通風空調與供暖系統、車站裝修、軌旁輔助設備、給排水及水消防系統、動力照明系統和車輛段設備)、地面附屬建筑設計、綠化設計、專題研究及專項設計、必要科研項目等。
設計工作貫穿總體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招標設計及配合、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配合、變更設計、設備調試及綜合聯調配合、竣工驗收及試運營配合、質保期等設計階段。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招標范圍不含碾子溝站、八樓站和加氣廠站的土建設計,不含7號線外貿公司站、5號線糧校站和6號線三工北站的設計。另外,含1號線與3號線的聯絡線的設計(八樓站的聯絡線的土建設計除外)。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 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資質條件: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第3.2.1項和第3.2.2項資質證書:
3.2.1市政行業軌道交通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3.3業績要求:近5年內有2項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總承包業績或總體總包設計業績(含在建項目)。
3.4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10年或以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相關專業設計工作經驗,至少擔任過一項類似工程業績的項目負責人職務。項目負責人***
3.5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6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問題。
3.7其他要求:
3.7.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
3.7.1單位負責人***
3.8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9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設計總承包和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設計總承包同時進行招標,各投標人可就上述兩個項目進行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項目。
4.招標文件獲取
投標人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20日10時30分在烏魯木齊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wsgcjy.com)下載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0日10 時 30 分(北京時間),地點為烏魯木齊建設工程交易中心2樓標書送達室(烏魯木齊水磨溝區新興街29號)。
5.2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投標補償
6.1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 不 給予投標補償。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烏魯木齊市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wsgcjy.com)、中國招標網(www.yuzechen.com)和新疆經濟報(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網站)轉載或發布的招標公告,如果致使投標人投標無效,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不予承擔責任。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二期嵩山街257號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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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號陽光嘉苑1棟2單元802室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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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