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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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3.17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關鍵詞: | 隧道 工程招標 招標代理 路 |
馬場路-海洲路隧道工程招標代理服務
招標公告
根據 穗建前期[2015]1028號 批準,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馬場路-海洲路隧道工程招標代理服務的招標代理機構,歡迎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服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稱:馬場路-海洲路隧道工程招標代理服務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 楊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張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工程投資額:建安費約119473萬元。
四、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
五、工程地點: 廣州市
六、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七、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代理費控制價:
1、本工程劃分為 1個標段。
2、招標內容:項目全過程的咨詢、施工、服務、貨物等采購招標服務工作。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完成本項目所需的所有招標項目,包括:可研、環評、勘察設計、監理、檢測、監測、造價咨詢、施工、附屬工程等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應依法辦理招標申請手續,招標備案工作及辦理,編制招標工作方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等,招標公告上網及登報,組織接受報名及接收申請資料,組織招標文件(含技術資料、圖紙、答疑文件等)的發放、踏勘現場、組織答疑會及整理答疑紀要文件,組織抽取專家評委和開標、評標工作、草擬評標報告,發出中標通知書,辦理項目編碼,編制、整理招標全過程資料,裝訂成冊移交招標單位歸檔等招標相關系列工作。
3、工程規模:
馬場路-海洲路隧道工程南側起點與新港東路垂直相交后,向南與規劃的南洲路相接,向北下穿琶洲大道、芳園路和閱江西路和親水公園后,進入珠江水域,然后在珠江北岸濱江公園進入北側陸域,沿著馬場路下穿臨江大道、海明路后,止于馬場路與花城大道交叉點,向北與既有的馬場路相連。線路全長約2088米。(最終以經審批后的設計圖紙為準)。
4、招標代理費控制價:106.73萬元。
八、招標代理服務期: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項目并移交檔案資料之日止(配合國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若需要))。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證書;
4、投標申請人已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誠信檔案IC卡,且誠信檔案在有效期內(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5、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評標時只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十一、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含本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3 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節假日除外。
注:發售招標文件時間不得少于5日。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發售招標文件,并從發售招標文件結束次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投標報名時,投標申請人須提交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報名活動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帶身份證原件現場核對)。投標報名費100元,由交易中心收??;招標文件費500元/套,由招標代理單位收取。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十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十三、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四、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 020-83630420 ;地址:***
十五、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中國招標網(http://www.yuzechen.com/zbw/index.jsp)、廣東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www.gdzbtb.gov.cn/)、《廣東建設報》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六、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
招標單位: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馬場路-海洲路隧道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三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本公司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圍標串標行為(以行政主管部門或法院或檢察院書面認定為準)。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編寫工作;本公司與本次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投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